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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债权可以转让吗为什么(不当得利人将获取的财产转让给第三方追责问题)

admin6天前766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不当得利债权可以转让吗为什么和不当得利人将获取的财产转让给第三方追责问题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不当得利债权可以转让吗为什么以及不当得利人将获取的财产转让给第三方追责问题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不当得利中院己撤诉,还可以以非吸案起诉吗
  2. 不当得利适用不动产吗
  3. 不当得利人将获取的财产转让给第三方追责问题
  4. 不当得利已经立案了可以改成起诉侵占罪附带民事诉讼吗
  5. 不当得利可以与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吗
  6. 债权的非排他性解释
  7. 不当得利的4个构成要件及裁判要点

不当得利中院己撤诉,还可以以非吸案起诉吗

1、在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需要经过其他当事人同意,且经法院审查许可。2、如其他当事人不同意撤诉或者法院经审查认为其撤诉不当的,在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不能撤诉。二审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不当得利适用不动产吗

根据不当得利的理论,不当得利适用于不动产。比如受损失的人将他人的土地误以为是自己的土地而耕种。

不当得利人将获取的财产转让给第三方追责问题

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受益人为善意,即在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已经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所谓现存部分,不应该只限于原物或原物的固有形态,如形态已改变,其财产价值仍存在或可代偿,仍属于尚存部分。

②受益人是恶意,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也不能免除其返还义务。

③受益方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其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不当得利已经立案了可以改成起诉侵占罪附带民事诉讼吗

不能。

不当得利和侵占是两个不同的案件。不当得利属于民事案件,侵占罪属于刑事自诉。不能通过更改案由的方式,把不当得利编成侵占。正确的做法是。先把不当得利案子撤诉,然后重新以侵占立案。侵占是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的。

不当得利可以与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吗

不当得利在民法典中属于准合同,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但是不当得利纠纷与合同纠纷属于两种不同的纠纷类型,不当得利纠纷不完全可以等同于合同纠纷,并且两种类型案件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也不一样,因此不当得利纠纷与合同纠纷不可以合并审理。

债权的非排他性解释

因为债权是相对,而不是像物权那样具有绝对性,所以不具有排他性。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不当得利的4个构成要件及裁判要点

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四个构成要件有:

一,一方当事人利益受损,二,另一方当事人受益。

三,一方利益受损和另一方受益存在因果关系。

四,另一方受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因此,认定不当得利的裁判要点是要判断受益是否具有法律上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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