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行政诉讼案件再审期限的问题,以及和行政申诉再审新政策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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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诉再审新政策
依据最高法院2018年1月1日实施的“关于对行政案件再审立案程序的规定”的司法解释规定,对行政案件申请再审,有一下新规定:
一,对行政案件申请再审予以立案的规定
(一)申请再审的当事人必须是行政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因其他非本人原因未在裁判文书中列明,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受理再审的法院应是作出生效行政裁判文书的上诉人民法院。
(三),申请再审的裁判文书应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
(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应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
二,对再审申请不于立案的规定
(一)再审申请已被法院驳回又申请再审的。
(二),对再审的判决、裁定又申请再审的。
法院对上述两项决定不立案的,应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提起抗诉。
(三)人民检察院已对当事人作出不于提起检察建议或提起抗诉又申请再审的。
三,对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人员身份的规定
(一)可以是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或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为申请再审的,应提供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人的申份证明。自然人自己申请再审的,应提供身份证证明。法人申请再审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其他组织申请再审的,应提供组织机构的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不了上述证书复印件的,应说明理由。
再审申请应提交再审申请书、生效判决书、原提供的证据和申请再审的新证据等申请再审应依法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对申请再审的有效期间的规定
至2015年5月31日后结案的案件,自最终生效判决书生效之次日起起算,是六个月。但2015年5月31日前生效期满判决申请再审的,仍按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两年申请再审期限规定执行。
再审案件的审理期限
进入再审程序,已经立案再审的案件有审理期限。
经过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发现生效判决错误,可以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提起再审程序。
提起再审程序必须下达再审裁定,根据案件的情况可以发回下级法院再审,或者是本院提审。
1.发回下级法院再审的,一般按照一审程序,此时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作出的再审裁定后还可以上诉。
2.由本院提审的,一般是二审程序,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作出的再审裁定为终审裁定,不能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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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再审时效
国家赔偿再审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再审期限是多少
六个月
申请再审期限是六个月。以下情形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行政诉讼终审后向省高院申请再审规定的期限多久
不要太偏见。我的行政上官司己赢终审了,我觉得尽管法院存在一定怠于立案行为,但立了案又输了可能是有法律和证据方面的原因
行政再审立案最新规定
行政诉讼再审立案的期限是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且符合行政诉讼法和申请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再审。
再审审查期限
人民法院应当自再审申请案件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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