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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的条件有哪些(什么人享有代位继承权?)

admin6天前695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代位继承的条件有哪些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什么人享有代位继承权?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代位人的意思
  2. 什么人享有代位继承权?
  3. 代位继承如果不给可以打官司
  4. 新民法遗产继承有哪些规定
  5. 弟弟死后哥哥有代位继承权吗
  6. 代位继承遗属抚恤金可以吗

代位人的意思

就是代位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编第二章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什么人享有代位继承权?

您好!

这个问题解释起来有些复杂。

先说说结论,随后细致解释——代位继承,需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法定继承情况下。遗嘱继承不适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过世。这是必要条件。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子女的子女,均可能属于“代位继承人”。这是笼统回答了题主问题。至于这个“子女”指的是生子女、养子女还是继子女,情况不一,后续解释。继承人生前不得丧失对被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人的子女不得丧失对继承人的继承权。

以上采用的是法律上定义的角色,可能看着有些绕。为表达的更直白一些,以下说明中的某些地方,我们用爷爷、父亲、儿子三个角色来替代——

爷爷——被继承人。父亲——继承人。儿子——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为什么是法定继承情况下?

代位继承,发生在法定继承情况下,遗嘱继承不适用。

举个例子:

假设爷爷生前立了遗嘱,由父亲继承。

如果父亲先于爷爷过世,那么这份遗嘱将不生效。相应部分,按照法定继承执行。如果父亲后于爷爷过世、但是还没有继承的时候过世了,这时候发生的不是“代位继承”,而是“转继承”——因为父亲过世的时候,已经获得了爷爷遗产的继承权。这时候,儿子、还包括父亲的其他继承人,共同继承的是父亲的遗产(其中,包括了父亲对爷爷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代替”父亲去继承爷爷的遗产。关于代位继承的有关法律规定

关于代位继承的规定,还稍显复杂。

1.《民法典》中,只做了一处提及: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注意:

直系晚辈血亲,即指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子女。《民法典》中,追加了“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举个例子:假设老人一辈子没结婚、没孩子,只有其他三个兄弟姐妹。老人过世的时候,其父母也不在了。那么,老人的遗产,将由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三个兄弟姐妹继承。如果其中一个兄弟早于老人过世,则这个去世兄弟的子女,将代位继承老人的部分遗产。

2.但是,代位继承的情况,《民法典》并没有说清楚。

《民法典》中,其实并没有对代位继承讲清楚。万一代位继承人也先过世了怎么办?子女都包括了哪些人?

(1)代位继承人,可以一直延伸下去。

例如,父亲先于爷爷过世了,随后儿子也先于爷爷过世,那么儿子的儿子,依然可以代位继承。这在《民法典》中没有提及,但是最高法关于《民法典》解释中做出了明确说明:

第十四条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2)《民法典》规定的代位继承中的“子女”,指的是谁?

依然看解释:

第十五条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如果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生子女。那么,继承人的生子女、养子女,属于代位继承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可代位继承。如果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养子女。那么,养子女的生子女、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养子女的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可代位继承。如果继承人是与被继承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那么,继子女的生子女、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继子女的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定能代位继承么?

不一定。这对应开篇中的第四个条件。继续看解释:

第十七条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以适当分给遗产。

假设父亲生前已经丧失了对爷爷遗产的继承权,那么,儿子是不能代位继承的。同理,如果儿子丧失了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也不能代替父亲去继承爷爷的财产。

即: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中有丧失继承权的,代位继承均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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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如果不给可以打官司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代为继承方面属于财产关系,所以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新民法遗产继承有哪些规定

关于遗产继承的最新规定是,遗产继承是从被继承人去世以后开始的,有遗嘱的执行遗嘱,同时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情况下,若内容冲突,执行遗赠扶养协议。

继承人虐待、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都会失去继承权。若被继承人不存在以下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等),以下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通过第二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若第二顺序继承人也不存在的,其亲属也不能擅自处理被继承人的遗产,该笔遗产将由国家进行保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弟弟死后哥哥有代位继承权吗

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能代位继承。规定是死者无第一序列继承人前提,才有死者第二序列继承人,死者兄弟姐妹,死者祖父母,死者外祖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子女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代替继承人行使继承权。

代位继承遗属抚恤金可以吗

你好,抚恤金不能代位继承,抚恤金不在遗产的范围之内。

抚恤金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由被继承人单位向被继承人的近亲属和生前被抚养人支付的经济补偿,同时也带有精神抚慰的性质,所以,抚恤金不属于遗产。

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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