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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到退休年龄离职要经济补偿(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admin2个月前702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员工到退休年龄离职要经济补偿和辞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员工到退休年龄离职要经济补偿以及辞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2.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不到期,社会保险不够15年,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3. 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时是否应支付其经济赔偿金
  4. 国家对破产企业的职工有哪些补偿政策
  5. 劳动者超过60岁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呢
  6. 辞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7. 老妈今年50岁,被公司以年龄到了退休年龄辞退,请问可以申请赔偿吗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标准

(1)从员工入职之日起,按照入职时间计算。

【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

包含: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赔偿金标准

赔偿金=补偿金*2倍

【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待通知金

如果企业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又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则需要支付待通知金。

待通知金的标准为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

【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不到期,社会保险不够15年,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不到期,社会保险不够15年,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不管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都可以自行终止,社保缴费年限不够的,按照社保法的要求,只能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来缴纳,直到达到法定的法定的退休年龄为止。

你说的这种情况在实际生活中,的确是大量存在的。按照劳动合法的规定,劳动者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劳动合同终止,但劳动合同实施条例规定,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目前究竟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还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来执行,各地执法的标准不一样,理解也不一样,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作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细则,似乎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来执行,已经成了大家的共识。

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不够15年,但只要在当地达到了10年以上,就符合将当地作为办理退休地的条件,可以在当地以灵活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直到达到15年,符合退休条件为止。由于在企业缴费已经达到10年以上,即使是女性也可以在按照企业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来办理退休。

总之,对于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虽然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但是按照劳动合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只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不受劳动合同是否到期的限制。由于养老保险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无法办理退休,可按照当地的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当地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直到达到缴费至满15年为止,方可在当地办理退休手续。

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时是否应支付其经济赔偿金

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赔偿金,这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

第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的七种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劳动者的工资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解除超过退休年龄的职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由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关系,因此也就不存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由于终止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支付补偿金的七种情形,所以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更谈不上经济赔偿。

第三,实际操作中的人道因素要重视

按照劳动法或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精神,虽然用人单位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也不用给予经济补偿。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很多劳动者长期在用人单位工作,有的还可能是单位管理、技术骨干或是操作骨干,为用人单位做出了一定贡献,用人单位出于对劳动者贡献的奖励,很多单位都是比较人性化的,可以给与劳动者一定的奖励或是经济补偿,以感谢他们对公司的长期奉献;对于虽然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养老保险没有缴够15年的劳动者,很多用人单位也是采取比较人性化的处理方式,可以继续留在公司工作,继续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直到他们达到法定的退休条件为止,这也是符合社保法规定的,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没有任何法律障碍。当然这是一种道义上的操作方式,这对增强公司文化的感染力,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无疑是有重要意义的。

总之,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是终止劳动合同,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公司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是没有义务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的,但是出于人道主义和劳动者对公司的贡献来考虑,还是很有必要采取更加人道操作方法,这对鼓励在职职工继续为公司做贡献具有一定示范效应。

国家对破产企业的职工有哪些补偿政策

我们是家大型化工企业,由于设备老化产品单一,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前几年进行改制,还是不能扭转亏损的局面,只好宣布破产。

企业破产就要进行财产清算,对职工进行补偿,就是我们所说的买断工龄,各个地区的补偿金额出入很大,补偿范围只有在职职工才能享受补偿金,退休、辞职、除名和开除的一毛钱都没有。有工伤的还要进行工伤补偿,是特殊工种的全部在社保局备案,以免以后特殊工种的不能办理特殊工种退休。领完补偿金后你就成了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社保。但不满五十岁的不能退休,除非是特殊工种,国企是女满50岁,男满60岁,特殊工种女满45岁,男满55岁才可以办理退休。

劳动者超过60岁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呢

这个问题不知道是谁问的,如果是企业HR问的,我只能说,太不专业了。如果说是员工问的,我只想说,你想太多了,经济补偿不是什么情况下都有的。

对于这个问题,老枪明确的答复是,超过60岁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为60岁已经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无论你签的是有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了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是安排你退休,所以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到期不续签,一种是提前终止,60岁属于正常退休,这种情况下,无论上面两种情况的任何一种,都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当然如果这些年来公司一直未给你支付养老保险,导致你无法领取退休金,又另当别论了。

辞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辞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呢?如果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是企业单位单方面辞退的,这种情况下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那么这个劳动合同关系是自动解除的一个状态,也就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那么劳动合同关系既然属于自动解除,所以作为一个单位来讲,很明显是不需要承担任何的经济补偿待遇。

当然作为工作单位,那么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正常的给自己的员工来办理退休待遇,因为毕竟这名员工的社保手续包括档案都会保留在工作单位,所以通过工作单位去正常的办理退休是企业单位的责任和义务,那么在办理完成退休之后,基本上就没有和工作单位之间有任何的联系,所以说也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的经济赔偿的。

那么作为员工来讲,这个时候你就不再具备享受这个在职期间的工资收入了,相反你享受到的就是社保基金来给你发放的退休金的待遇,这个退休金的多少是取决于你累积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限来决定的,参保年限越长的人那么享受到的退休金待遇就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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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妈今年50岁,被公司以年龄到了退休年龄辞退,请问可以申请赔偿吗

国家政策明文规定,女职工年满五十周岁退休,据你描述,你母亲已达到了退休年龄,办完退休手续走人,不属公司辞退,你更没理由索赔。

文章分享结束,员工到退休年龄离职要经济补偿和辞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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