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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暴为由提起离婚需收集哪些材料和证据

admin3个月前357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以家暴为由提起离婚需收集哪些材料和证据,以家暴为由提起离婚需收集哪些材料呢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一方以家庭暴力为由提起离婚诉讼的,需要收集以下材料:能够证明另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的,如邻居的证人证言、医院的医学诊断证明、对方实施家暴后的供述等。都是可以证明的有效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本文链接:http://flwt.12364.com/flwt/2f676e3114b38c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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