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诉讼时效不是一年,而应当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从当事人发现对方存在有隐藏、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侵害另一方财产权益之日计算,该诉讼时效同样适用中断的规定。
一、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诉讼时效一年吗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诉讼时效不是一年,是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即“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
离婚后起诉分财产可以冻结对方的银行账号吗
离婚后起诉分财产一般不可以冻结对方的银行账号,除非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此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才有可能会被冻结财产。找法网提醒,如果财产保全后冻结对方银行账号的,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会解除冻结状态。
三、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地域管辖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低于管辖如下:
1.不涉及不动产离婚后财产纠纷,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就医除外)的法院管辖。
2.涉及不动产离婚后财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离婚后财产纠纷(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由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