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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初犯,盗窃3000,已退赃,取保候审阶段,有没有缓刑可能
- 盗窃罪三千,现在进了看守所,如果退还钱款加谅解了,会怎么判?
- 团伙诈骗一审是从犯涉案6万多,检查院建议2至3年,可以判缓刑吗,现以全部退脏给法院
- 破坏公私财物3000元定罪标准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缓刑罚金多少
- 销售假药3000元被判缓刑的机会有多大
- 盗窃罪一审判一年二审上诉能判缓刑吗
初犯,盗窃3000,已退赃,取保候审阶段,有没有缓刑可能
有70%的机会是判缓刑。一般也就是判1缓2的样子吧而且你已经取保候审了,只要接手你案子法官对你米有偏见你一般就是缓刑。
盗窃罪三千,现在进了看守所,如果退还钱款加谅解了,会怎么判?
从两个方面解答这个问题。第一如何量刑?
盗窃罪一般的立案标准在1500左右,有的地方在2000。所以盗窃3000元,刚刚超过立案标准,属于数额比较低的。
量刑一般也就比较轻,正常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退还了赃物,又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所以判缓刑应该没有任何问题。只是缓刑考验期的长短而已。
第二个方面要不要请律师的问题。由于盗窃数额较低,且已经退赃,又取得受害人谅解,在此情况下量刑一般不会太高,缓刑的可能性在99%。
即便不请律师,也不可能量刑太高。
所以请不请律师并不是一个太重要的问题。除非是实在放心不下,可以委托一个律师。律师可以到看守所里安抚一下当事人的情绪,对其做一个法律咨询。当然也可以去和法官沟通一下。
希望上述解答对你有所帮助。团伙诈骗一审是从犯涉案6万多,检查院建议2至3年,可以判缓刑吗,现以全部退脏给法院
涉案金额6万多,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法定刑在三年到十年之间,因为是从犯、有积极退赔的情节,建议量刑在2-3年已经是减轻处罚了,要想判缓刑可能性不大,不过可以争取一下。《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破坏公私财物3000元定罪标准
破坏公私财物罪立案标准只有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就可以立案: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所以破坏公私财物3000元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不会立案,但损坏者仍然应承担赔偿责任。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缓刑罚金多少
不得超过1万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或者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累计数额3000元以上不满6000元的,为罚金刑。
销售假药3000元被判缓刑的机会有多大
一、【缓刑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盗窃罪一审判一年二审上诉能判缓刑吗
可以上诉判缓刑的。请看案例。案情简介:
原公诉机关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赵XX,男,1998年5月21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安徽省阜南县人,住阜南县。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20年7月29日被颍上县公安局抓获,次日被该局刑事拘留,2020年8月12日被该局取保候审。2021年3月3日被颍上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王XX、燕XX(实习),安徽XX律师。
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审理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赵XX犯盗窃罪一案,于2021年3月5日作出(2021)皖1226刑初37号刑事判决。宣判后,赵XX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不属于依法应开庭审理的案件,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认定:
2020年7月28日,在被告人赵XX的陪同下,被害人常X驾驶着B9C12E牌轿车到颍上县慎城XX寻租店铺未果,便带着赵XX于29日凌晨3时许来到位于颍上县××镇××庙××街的家中休息。同日10时许,被告人赵XX趁常X熟睡之机,找出汽车钥匙、打开车门,将常X放置在该车内的二万元盗走。案发后,赵XX已退赔常X二万元,并取得谅解。
原审法院认为:
被告人赵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受到惩处。被告人赵XX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赵XX已经退赔盗窃财物、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等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综合全案情节并结合社区评估意见决定对被告人赵XX从轻处罚。
原审判决:
被告人赵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赵XX上诉称:
请求二审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王XX律师辩护意见:
被告具有主观恶性小、认罪认罚、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情节,一审判决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无异。二审期间,上诉人赵XX及其辩护人未提交影响本案事实认定的新证据。对原判认定的事实及证据,本院予以确认。
二审法院认为:
上诉人赵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应受刑事处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且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赵XX系初犯,被抓获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又有自愿认罪认罚、退赔盗窃财物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综合本案具体案情,原判对上诉人赵XX量刑过重,本院予以纠正。赵XX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二审判决:
一、撤销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2021)皖1226刑初37号刑事判决,即被告人赵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二、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赵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关于从犯盗窃3000元能判缓刑吗,初犯,盗窃3000,已退赃,取保候审阶段,有没有缓刑可能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