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才有效,以及合同不到期,不想干了我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获得赔偿吗?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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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50岁,社保满15年的管理人员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解除,注意什么?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达到50岁的人社保满15年的管理人员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解除?需要注意什么问题?50岁的年龄还没有到达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如果是作为女性工人的话,是正常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是这个是要根据个人档案来决定,并不是说是属于管理人员还是属于什么一般的工人来决定的个人档案中记录你是属于什么样的身份,那么就按照什么样的身份来办理退休。
只有女性工人才可以按照50岁的年龄来办理退休,如果说不是女性工人而是女性干部的话,那么也只能够到55岁才能够办理退休,作为男性的话必须要到60岁办理退休。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到达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之后,那么劳动合同关系才是自动解除的,在劳动合同关系自动解除之后,那么企业单位就没有义务来发放工资待遇了,并且企业单位需要给自己的职工正常的去办理退休待遇就可以了。
所以说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正常解除,主要看自己的法定退休年龄有没有到达,如果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话,那么还不能够解除,只能够继续的给这名员工发放相应的公司待遇,并且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当他真正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以后,他可以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为他正常的去办理,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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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到期,不想干了我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获得赔偿吗?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商事金融团队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案件信息,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劳动双方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定了劳动关系,其中约定了劳动合同期限以及劳务双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不仅仅约束了用人单位,也对劳动者的辞职等行为进行了限制,未到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者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用人单位无以上的过错的,且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而私自离职,也未办理离职手续的,因劳动者的突然离职导致用人单位的生产或者经营受到影响的,劳动者要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
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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