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劳动合同到期续约需提前通知吗和劳动合同到期,单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单位不续签的需要提前通知吗
-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吗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吗
-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提前通知
-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单位要提前30天通知吗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单位不续签的需要提前通知吗
一、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单位不续签的需要提前通知吗
1、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提前30天通知。
2、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那就要看当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中是否有规定或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没有规定或约定的双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有规定或约定的按照规定或约定执行。
3、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因此,单位无须提前通知不续签,但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七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你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障金。如果单位未按时办理上述证明,视为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应当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解答。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如果您想将您所面临的问题交由律师进行专业的分析,您可以通过本网站提供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详细全面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吗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是否提前通知劳动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
但一些地方性法规有规定,如北京市规定应提前30天通知,应当从其规定;地方性法规没有规定,劳动合同有约定的,应当从其约定。
地方性法规没有规定,劳动合同也没有约定的,可以不提前通知。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
第四十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否必须给予经济补偿
扩展资料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其在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以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而径自终止劳动合同的,则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单位如不跟员工续签,是应该要提前通知劳动者并且做好离职手续办理等工作,该给员工的赔偿要及时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续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未能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因此,如果您不打算续约劳动合同,应当在合同到期前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并尽可能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以便双方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协商和安排。
如果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提前通知的期限和方式,您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通知的期限和方式,建议您提前一个月或者更长时间书面告知用人单位,以便双方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协商和安排。通知内容应当明确表明您不打算续约劳动合同的意愿,以及具体的劳动合同到期时间等相关信息。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法律分析:需要。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提前通知
不需要提前通知。相关法律都没有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那就要看当地的地方性劳动法规中是否有规定或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没有规定或约定的双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有规定或约定的按照规定或约定执行。但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七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单位要提前30天通知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没有法律规定单位必须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如果劳动双方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若未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者违约金(代通金),一般是一个月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必须提前通知。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如果公司不续约或者要降薪续约而你不续约的都要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如需续签,一般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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