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为什么国有土地赔偿高些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征收国有土地补偿条例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如何理解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划定了一条底线,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
2、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3、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4、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5、该条比较长,其内容概括起来是关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原则、评估办法和评估争议解决机制的规定。
6、一、对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7、所谓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犀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时点与被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既包括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也包括了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价值。确定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可以通过搜集实际成交案例,剔除偶然的和不正常的因素后得到。这个参照标准可以说是相当公平公正的了,它可以使被征收人用所得补偿在市场上能够买到区位、面积、用途、建筑结构等方面相当的房屋,有利于保护被征收人的利益。
8、二、房屋的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9、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是国际通行的做法。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估价师必须在其资质资格经有关房地产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从事房屋征收评估。未经核准的,不得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这些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评估机构的可靠性。
10、对房屋征收部门而言,房屋征收评估涉及征收当事人的切身权益,应当尽量选用社会信誉好、综合实力强、资质等级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征收评估。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公布这类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单,供被征收人选择,但不能限制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参与评估活动。
11、三、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评估、鉴定
12、为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本条第二款规定,被征收人和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先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再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指出评估结果或者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专家委员会要认真进行复核、鉴定,并出具书面复核、鉴定结论。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设区城市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应当成立由房地产估价师和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评估专家委员会,对房屋征收评估进行技术指导,受理房屋征收评估鉴定。
13、四、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14、这是一个授权性条款。2003年12月,原建设部根据原拆迁条例制定并发布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范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工作。根据本条规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评估方法在《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有详细规定。
二、2023年国有土地房屋院落如何补偿
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应由具有相应资历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照房屋征收的评估办法来评估确定。最终是不能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为征收房屋而造成的搬迁要临时安置的补偿
房屋征收的部门要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前,房屋征收的部门应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的安置费用或者向被征收人提供周转时的房屋。
3、因为征收房屋而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按照相关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的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的费用、临时安置的费用或周转用的房屋、停业停产造成的损失、搬迁的期限、过渡的方式和过渡的期限等事项,须订立补偿协议。
1、关于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补偿5.3万元/亩,水田平均补偿9万元/亩,菜田平均补偿15万元/亩。
2、关于征收的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补偿5.8万元/亩,水田平均补偿9.9万元/亩,菜田平均补偿15.6万元/亩。
3、关于征收的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补偿13.8万元/亩。
4、关于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和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补偿13.6万元/亩。
5、关于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沟、荒滩和未利用地平均补偿是2.1万元/亩。
6、关于房屋补偿标准为楼房(二层以上)补偿3300元/平方米,捣制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方米,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方米,平房或者草房补偿1900元/平方米等
三、黑龙江农垦土地承包补偿标准
黑龙江农垦系统出台了黑龙江省国有农场土地承包管理办法,农垦系统的土地属农场所有,对于没有收入来源的农垦户籍人口,给你生活田,旱田15亩,水田8亩。承包土地旱田每亩地收土地承包费水稻400元到500元不等,每个农场收的都不一样,旱田每亩地收300元到400元土地承包费,每个农场收的标准也不一样。
四、农村个人承包的土地转为国有后被征用应怎么补偿
1、农村土地承包后被国家征用的补偿分配,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2、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4、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五、房屋拆迁时,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拆迁办应不应该给予补偿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给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属证书,只有持有改证的人才享有对于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以前一些地方城镇房屋所有人往往持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现在已经合为一证,即房产证。也就是说房产证包含了土地使用证。房屋拆迁补偿主要是针对房屋产权人的补偿,与户口没有直接关系。只有在搬迁补偿中,要考虑实际居住人的利益,户口可以作为在此居住的证据。
六、济南市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2023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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