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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细节(大学实习的时候能签劳动合同吗?)

admin2个月前634

大家好,关于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细节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大学实习的时候能签劳动合同吗?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在校生可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吗是正式的劳动合同,经过备案的
  2.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3. 农民工可以和总包签订合同吗?要注意什么?
  4. 公司与员工不签定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5. 公务员需要签劳动合同不
  6. 大学实习的时候能签劳动合同吗?
  7. 企业未和我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在校生可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吗是正式的劳动合同,经过备案的

在校大学生是不能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你是大四毕业班的学生,可以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待毕业后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这种勤工俭学是指在校学生不以就业为目的,利用学习空闲时间打工补贴学费、生活费。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是大四学生,已经基本完成大学学业且用人单位知晓该情况,你以毕业后到该企业就业为目的,提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在实践中一般法院会认定该合同有效。否则,其他情况下一般认定为雇佣合同而非劳动合同。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读】本条是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二、如何解除和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有很多错误观点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能变更的“死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其他类型的合同一样,也适用劳动法与本法的协商变更原则。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除了劳动合同期限以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就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等方面协商,进行变更。在变更合同条款时,应当按照自愿、平等原则进行协商,不能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同时还必须注意变更后的内容不违法,否则,这种变更是无效的。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

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这种合同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这种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有利于维护其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劳动者来说,也有利于实现长期稳定职业,钻研业务技术。

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没有采取胁迫、欺诈、隐瞒事实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条件作了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并不能随意的要求签订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出现了本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在劳动者主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续订劳动合同意愿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同意续订,而且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不同意。劳动者同意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三种情形如下: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了十年以上,是这个情形的最基本的内容。具体是指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间断达到十年。如有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五年后,离职到别的单位去工作了两年,然后又回到了这个用人单位工作五年。虽然累计时间达到了十年,但是劳动合同期限有所间断,不符合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件。劳动者工作时间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权不接受。法律作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持劳动关系的稳定。如果一个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了十年,就能说明他已经能够胜任这份工作,而用人单位的这个工作岗位也确实需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愿意,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维持较长的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合同制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力、责任、利益,把用工与经济责任制相结合的一种新的用工制度劳动合同制度。1986年7月,我国决定改革国营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自1986年10月1日起,国营企业在新招收工人中普遍推行劳动合同制。随着劳动法合同法的施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各类企业当中广泛推行。国有企业改制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企业通过改变企业形态,改变企业股权结构,改变企业的基本制度,转变为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资产组织形式。

在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前,用人单位的有些职工已经在本单位工作了很长时间。推行新的制度以后,很多老职工难以适应这种新型的劳动关系,一旦让其进入市场,确实存在着竞争力弱难以适应的问题,年龄的局限又使其没有充足的条件来提高改进,应当说这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的。他们担心的不仅是能否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还存在着虽然签了劳动合同但期限很短,在其尚未退休前合同到期却没有用人单位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们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同时,应当考虑那些给国家和企业作出过很多贡献的老职工的利益。因此,对于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允许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一个劳动者以在该用人单位满十年,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十年,则不属于本项规定的情形。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这一项规定,在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签订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准备订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当作出慎重考虑。

在制定本法时,这一项规定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有一些意见认为,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可能累计时间却很短。这一项规定仅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为判断标准,容易导致用人单位对一些低技能、岗位专业性不强的劳动者采取到期不续签的做法,从而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加重了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这一项之所以这样设计,就是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就意味着下一次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为了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又能同时保持用工的稳定性,防止因频繁更换劳动力而加大用工成本,就会延长每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从而解决了合同短期化的问题。有的意见认为,这一项规定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因为劳动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订立次数都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选择什么样的劳动者的决定权仍掌握在企业手中。只不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用人单位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这种劳动合同也不是“终身制”的,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或是双方协商约定的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关于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现实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义务,使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也无据可查,经常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对此,本法作了相关规定。对于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根据本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中顾网推荐律师:陈锦卿福建-福州13906908148陈锦卿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共办理过民事、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上百件;办理过各种类型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见证、仲裁和债务追偿、土地登记、工商登记、投资、并购、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陪购、房屋拆迁、遗嘱、继承、共同财产分割等各种非诉讼法律事务数百件,在上述诉讼与非诉讼领域均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人际基础。专长领域:一般债务债权,损害赔偿,财产问题,刑事辩护,公司,合同,金融,房地产,风险投资。

农民工可以和总包签订合同吗?要注意什么?

先看看承包合同的要件。

一,公司的合法性。

二,公司的注册资金。

三,公司的资质。

看到没有,承包商的要件中没有注明法人必须是城市户口。所以说农村户口的人,只要你的公司够大,什么样的工程都可以承包。包括长城贴砖这种事。

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民工这个带有歧视含义的名词将被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

公司与员工不签定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这个公司根本就不是一个正规的公司。如果不和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如果出现了征议,和事顾等等问题安什么依据处理。那就的习留糊涂的处理吗。那肯定是甲方占有事了,员工还能怎吗办。如果你想跟,样的单位上班吗,最好是一天一次开工钱,干一天说一天,能干责干,不能干了就近快走人,另去寻求工作吧。我说的对不对。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的吧,谢谢。,,,

公务员需要签劳动合同不

不需要签劳动合同。因为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普通职工不同,他们是国家招募录用的,属于国家公务员,其工作关系主要是建立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础之上,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不同。此外,公务员的待遇、保障、晋升等都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而不是通过合同协商得来的。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公务员与单位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但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学实习的时候能签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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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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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可以签的。

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双方合法利益和权益的一种保护。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候应该注意合同的内容与条款,这是为了避免和减少劳动纠纷。要求用人单位和自己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要约定工资报酬、岗位、期限、工时制等主要条款,合同必须看清楚后再签订,否则一旦用人单位改变约定的条件并且将不利条件写入劳动合同中以后,劳动者就处于不利地位了。

并且要约定聘用期限。这个期限可以与用人方协调。一般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明确说明几年。或者是没有期限,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最后就是以一项工作的完成为终止,该项工程或工作结束合同自动解除。

学生刚踏入社会,一定要选择对自己的道路。

企业未和我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你好,我是活出不平凡的自己,很高兴能够回答这个问题。我本身是学法律出身的,我来给你解析一下你遇到的问题。

首先,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关系从你进入企业工作的那天开始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现在在私企工作一年半了,视为你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说合同期限是不确定的。

然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第二个月到十二个月公司应该支付你双倍工资。你比其他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多拿11个月工资。

接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你没有严重违发你们公司规章制度、没有严重失职对你们公司造成其他损害、没有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你在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你工作一年半,那半年没有具体明确是否超过6个月,如果超过6个月,你可以拿到2个月工资经济补偿,如果没有超过6个月,你可以拿到1.5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月工资指的是你裁员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你可以拿到11个月的补发工资和2个月或1.5个月工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没有及时把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给你,第一,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拿到支付令公司一般就会把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给你,如果公司还不给,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你去公司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前提要准备好工牌,打卡记录,以及发工资记录等能证明你和公司的存在的劳动关系的资料。

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我,我免费提供咨询。

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细节和大学实习的时候能签劳动合同吗?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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