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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退回公安局如何处理最快(公安局应该怎么办)

admin1周前2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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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立案退回是什么意思
  2. 新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撤回起诉后如何处理
  3. 已经公诉的案件案件有退到公安局检查官犯愁了怎么处理?
  4. 检察院收到公安局的卷宗会多长时间退回公安局
  5. 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自行处理,公安局应该怎么办
  6. 检查院退回公安局的案件怎么办
  7. 案子由检察院退回派出所是正常程序吗

立案退回是什么意思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诉讼法》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新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撤回起诉后如何处理

第四百五十九条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回起诉:

(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六)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七)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三十日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并书面说明理由。

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人民检察院不得再行起诉。

新的事实是指原起诉书中未指控的犯罪事实。该犯罪事实触犯的罪名既可以是原指控罪名的同一罪名,也可以是其他罪名。

新的证据是指撤回起诉后收集、调取的足以证明原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

已经公诉的案件案件有退到公安局检查官犯愁了怎么处理?

有问就有答,星空会悟空。这位朋友你好,我是再望星空,现就你的提问作答如下:

1、从司法实践角度看,已经提起公诉的案件,不会出现直接从法院退回公安机关的情况。

2、在办理刑事案件工作中,公安机关的接受报案、立案、询问报案人及相关知情人,对嫌疑人抓捕、讯问、刑拘、提请逮捕、多次预审、证据调查及鉴定、提交检察起诉等一系列工作,最后都是通过文稿记载编制打码成刑事案件卷宗,移送检察机关进入下一个检察起诉程序。除了个别案件需要警员作为证人或伤情鉴定人出庭外,公安机关不会直接与法院打交道。同理,法院受理提起公诉的案件,即使需要退回也不会直接退回公安机关,而是退回移交程序的上一个单位——检察机关。

3、司法实践中法院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的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法院对被告人提出的立功等重要线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二是法院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或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检察院;

三是法院在审理个别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时也可以将案件退回检察院进行证据的补充,之后再由检察院视补充证据的情形确定是否继续起诉。

对于后面的情形,从律师的角度来说,是不希望出现的。按照疑罪从无的刑事立法原意,既然已经提起公诉,法院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审理之后,就应该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被告人无罪,而不应该再退查。判决的不利结果,应由不能提供充足证据一方承担。

4、法院退回检察院的案件,究竟是检察院自己补充调查还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调查,由检察院看情形确定。如果是法院因管辖问题退回的,检察院应该重新审查确认无误后,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或移交到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或者提交给自己上一级检察机关确定或指定管辖。

检察院收到公安局的卷宗会多长时间退回公安局

退个毛线’公安局立案后,卷宗移送检察院,检察院在法定期内介入调查’合实口供和证词证据’如果证据确凿!由检察院移送法院’由法院开庭审理,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案件退回公安局重心调查’一般都是法定工作日

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自行处理,公安局应该怎么办

《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检查院退回公安局的案件怎么办

检察院退回公安局的案件一般是下列几种情况,一是证据材料不充分没办法下达批准逮捕决定书的,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补充证据材料,二是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有罪可以下达批准逮捕决定书的,但是证据当中有瑕疵,也是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锁定证据。

案子由检察院退回派出所是正常程序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派出所在将案件呈请对犯罪嫌疑人逮捕或者是起诉时,人民检察院无论是做出批捕还是不批捕的决定,都要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派出所,在起诉时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也会将案件退回派出所,这是正常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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