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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合同的几种情况(为什么让员工需要签离职然后再签合同呢这种做法是否会影响员工的利益)

admin3周前993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变更合同的几种情况的一些知识点,和公司更名了,为什么让员工需要签离职然后再签合同呢这种做法是否会影响员工的利益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公司更名了,为什么让员工需要签离职然后再签合同呢这种做法是否会影响员工的利益
  2. 第三方公司经常变更公司名称和法人,不给劳动者签正式劳动合同是否属于犯法?

公司更名了,为什么让员工需要签离职然后再签合同呢这种做法是否会影响员工的利益

如果公司改名叫员工签离职,后再签入职,劳动合同相应重签,有可能影响到劳动者以后拿经济补偿的年限。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改名叫员工签离职,后再签入职,由此可见公司的企图所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方公司经常变更公司名称和法人,不给劳动者签正式劳动合同是否属于犯法?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关于本次变更合同的几种情况和公司更名了,为什么让员工需要签离职然后再签合同呢这种做法是否会影响员工的利益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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