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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生效的要件是什么(写遗嘱如何生效)

admin1个月前100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遗嘱生效的要件是什么,写遗嘱如何生效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怎样立遗属才能生效

1、遗嘱的分类。遗嘱可以分为口头遗嘱及书面遗嘱;还可以分为自书遗嘱及代书遗嘱,此外还有将遗嘱进行了公证的公证遗嘱。

2、遗嘱的生效要件。自书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不要求有见证人在场,只要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为有效。代书遗嘱为立遗嘱人以外的人代立遗嘱人按照其意思表示所书写的文书。代书遗嘱除应具备自书遗嘱的要件外,还应该有两个以上与所力遗嘱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赠。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只有在危及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同时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作为见证。待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正遗嘱。公证遗嘱的变更也要用公证的形式,其他形式不得对抗其效力。

3、遗嘱与公证的关系(1)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3)对遗嘱内容有争议,经协调不能达成遗产分割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地产管理机关根据判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4)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

二、立遗嘱十大忌讳

1、为确保遗产顺利继承,建议依法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取得与实际相符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后,才订立遗嘱。

2、继承发生后应该尽量整理被继承人全部财产,包括其配偶名下财产,尽快办理继承手续。

3、即使只有一个孩子,如果立遗嘱人父母、配偶都健在且立遗嘱人意愿财产留给子女,或者立遗嘱人想将财产指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建议订立遗嘱明确财产归属。

4、如果想要将财产直接留给孙子,需要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留给孙子的遗嘱是属于遗赠,因此,如遗嘱处分的财产是房产,要注意遗产转移登记时是需要按赠与过户缴纳相应的税费。

5、有订立遗嘱意愿的群众应该尽快订立遗嘱。

6、为了家庭和谐,立遗嘱人可以结合自己的意愿和家人协商,但是这不是订立遗嘱的必要条件。

7、遗嘱是立遗嘱人死亡后才生效,立遗嘱人去世前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撤回或者变更遗嘱,也可以自行处分财产。

8、如果订立遗嘱中涉及有关财产有变更(如房地产被拆迁或重建等,房地产权证有变更的),可能导致之前所立遗嘱处分的财产发生争议的,建议就变更后的财产重新订立遗嘱。

9、继承开始后,要通知全部继承权人且向相关的职能部门了解遗产确权的流程和要求。

三、2023年规定自书遗嘱有效吗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即完全真实的表达本人的意思,又不易为他人伪造、篡改。

应由遗嘱人亲笔签名,以示遗嘱为何人所立,内容为书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遗嘱有效的决定性条件;无亲笔签名的遗嘱无效。

遗嘱上写明日期,不仅在发生纠纷时有助于辨明真伪,且能辨明遗嘱人书写遗嘱时是否有遗嘱能力;当有几个内容相矛盾的遗嘱时,还有助于判明哪个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并尽量使用公历。

4、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

如须涂改、增删、订正,应在改动处注明改动的字数、改动的时间并另行签名。如属实质性修改,应在遗嘱内容之后专段说明修改处。

遗嘱书写完毕之后,一般应由立遗嘱人自己保存,或交专门的遗嘱执行人保存,而一般不应交遗嘱继承人保存,以免对其真实性引起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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