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女50岁单位终止合同是否有补偿金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女工满50周岁被公司辞退公司有补偿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个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有补偿金吗?为什么?
- 公司不提前通知,直接辞退五十周岁的女工,是否合理合法?
- 事业单位如何单方面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员工能得到补偿金吗?
- 女员工在一个公司上班16年已经50岁被公司辞退有什么说法?
- 50岁到退休女用人单位停缴社保是违法吗?
-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是没有享受社保待遇,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应不应该给经济补偿
- 女工满50周岁被公司辞退公司有补偿吗
个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有补偿金吗?为什么?
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分为两种情况进行说明:
一、用人单位存在劳动法第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上情形中的任何一条,那么员工是可以获得经济赔偿的。
二、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法相关规定的违反法律行为,那么员工是不能获得经济赔偿的。
具体法律条文请参考《劳动合同法》,学法律,保权益。我是赵律师,关注我,带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公司不提前通知,直接辞退五十周岁的女工,是否合理合法?
很遗憾,合理合法!
这是因为:
女职工50岁,已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不存在“辞退”一说,从法律上来讲,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会有经济补偿金。
当然,实际工作中,从人性化角度考虑,还是会提前通知一声的。
那么,为什么说,公司直接“辞退”50岁的女职工,合理合法呢?
下面有晶说社保为您深度解析:
一、劳动法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我国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本题中,女职工年满50周岁,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按照规定应该由公司为你办理退休手续,退出工作岗位,享受退休待遇。
二、劳动法关于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规定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小结: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用人单位有权利结束劳动关系。
三、达到退休年龄,想继续在单位工作,该怎么办?达到退休年龄,如果单位同意你继续工作的话,劳动者和单位之间,就变成劳务关系了,应该签订《退休返聘劳务协议》。
对于劳务关系来说,将不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劳资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对于50岁女职工,劳动合同终止属于法定终止,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合理合法,也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更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事业单位如何单方面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员工能得到补偿金吗?
党政、事业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正式职工,一种是合同工、临时工等编外人员。
党政机关也在试行“聘用制公务员”,事业单位更是在向“全员聘用制”方向发展,因此,党政、事业单位不仅有权单方面开除、辞退职工,也有和正式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能。党政机关按照《公务员法》进行人事管理,事业单位也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只要满足其中关于人事管理的条件,组织、人事部门就有权力根据法律法规、条例进行查处,给予相应的处分,直至开除、辞退。党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严重违规违纪,或者因触犯法律被判处拘留、有期徒刑等,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就可以按照权限,处以辞退或者开除的决定。因有过错在先,党政、事业单位在开除、辞退职工后,并不需要任何经济赔偿,只要尽到告知义务就可以了。
党政、事业单位使用的编外临时人员,包括人事代理、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实行的是合同制管理,完全遵照《劳动合同法》执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与编外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要依据实际情况,并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或者经济赔偿。
女员工在一个公司上班16年已经50岁被公司辞退有什么说法?
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申诉,他们专门管这事,一般都能妥善解决。如果不满意,再打市长热线12345反映,会立案督办,电话回访确保问题解决。
50岁到退休女用人单位停缴社保是违法吗?
50岁到退休女用人单位停缴社保是违法吗?
目前退休的法定年龄还是依据【1978】104号文件精神,确定为女工人50岁,女干部55岁,男性60岁。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
对于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能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虽然均无明确规定,但是在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中,相关行政法规以及涉养老保险等规章制度,却并未将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务工纳入劳动法律关系的保障范围。因此,目前各地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基本上倾向为属于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而不需要额外支付补偿金。
但随着现在用工方式的多样化、灵活化,同时由于用人单位参加社保的规范化不够,造成有不少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满足养老保险最低缴费15年的情况,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另外,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的法定终止情形中,表述为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实施条例》中的表述有差异,以致引起很多争议。
所以现在有些地方也开始灵活处理这个问题,比如允许用人单位为缴费年限不足继续工作的人员缴纳社保,但工伤保险不能缴纳。实际上这也是一个临时政策,要想从根本解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退休的问题,应从国家层面对相应的法律法规作出修正。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是没有享受社保待遇,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应不应该给经济补偿
朋友你好!为什么企业在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还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呢?主要原因是什么?是企业不给签订,还是员工没有同意签订?如果有劳动合同的,那么为什么不同时办理社会保险呢?是企业不给办理?还是员工没有同意办理?现在既然是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没有什么不对的。
所以说,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补偿的,但是,原来在岗位工作时候有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这个情况,可以和企业协商,给予适当补偿的!
女工满50周岁被公司辞退公司有补偿吗
(1)如果是年满50周岁的女工人,劳动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进行赔偿;(2)如果是年满50周岁的女干部,还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且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劳动者服务公司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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