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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户口注销了怎么办离婚
一方户口注销了,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离婚。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分户
一、离婚后怎么分户
(1)首先离婚后双方的户口都要分开,每人一个户口本;离婚的当事人将原户口本和法院离婚后的判决书交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分户或者迁户的手续;
(2)存在某一方不愿意提交原户口本,并且在公安机关的劝说下任然拒绝的,就按照法院的判决书直接办理,在新户口本上注明分户的相关信息。
二、离婚分户的流程
(1)离婚后夫妻双方带上原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得的公安机关,相关的工作人员会让填写户口的迁移证,把您的户口从当地的户籍注销;
(2)填写好后将户口迁移证到要落户的地方办理户籍的落户,同时还需要工作单位的证明;
(3)离婚后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需要按新家庭成员的名单和房产部门出具相关的单位分房或是房屋产权证明;
(4)因为离婚分户的,直接凭借离婚证明或是结婚证的,直接派出所办理分户;
三、离婚分户孩子户口
(1)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那么孩子的户口都归谁;
(2)如果孩子未满18周岁,还需要父母代理户口;如果孩子已满18岁,就可以自己去办理户口。
户籍被注销如何离婚在哪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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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为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婚姻登记地民政局办理,离婚之后拿着离婚证等手续重新立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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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儿村支书有权下掉我的户口吗
村支书无权注销户口的,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浙江省为例,当事人结婚后,不按本条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投靠的,应当迁往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现单位不存在、本人离开单位或者本人带有家庭成员的;
(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申报义务人不按本条规定迁移户口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有关公民的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本人所属社区、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的社区集体户。
户口被前夫注销,如何办理身份证
户口注销?你是在逗我?
你有没有迁户口,没有死亡。没有正当理由,他怎么注销你的户口?你有没有同意迁移户口,而且死亡的话是需要开出死亡证明的。
这个户口注销,当地派出所涉嫌违规操作,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要求恢复你的户口信息,并赔偿道歉。
怎么注销一个人的户口
拿着死亡证明书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注销申请即可。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前夫不在家女方拿户口去分户可以吗
前夫不在家女方可以拿户口去分户。
夫妻离婚户口本的分开可以由一方当事人带着身份证、离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手续。
法律依据为: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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