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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及范围(夫妻任意一方是否拥有完全财产)

admin1周前709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及范围这个问题,夫妻双方名下同拥有一处房产,夫妻任意一方是否拥有完全财产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夫妻共同财产儿女在父母都活着的情况下争财产合法吗继承权吗
  2. 结婚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夫妻婚内房产若过户到另一方,还属于共有财产吗
  4. 社会医疗保险是否属于夫妻之共有财产属于是否可以互用和继承
  5. 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6. 夫妻双方名下同拥有一处房产,夫妻任意一方是否拥有完全财产
  7. 婚后买房一人出钱也算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儿女在父母都活着的情况下争财产合法吗继承权吗

父母在世时子女就争夺财产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这种事情属于家庭纠纷没有合法不合法的问题,只是不合乎礼仪道德。

父母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可以订立遗嘱。

有效遗嘱是指符合《继承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的遗嘱,凡违反《继承法》第十九条、二十二条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的遗嘱无效,部分违反,部分无效。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

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也充分说明了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二、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人在遗嘱中确立的内容是处分自己生前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立遗嘱人如果在胁迫等外在因素的压迫下所立遗嘱,或遗嘱被人篡改、伪造,均是他人的意思,他人无权处分财产所有人的遗产,只有遗产所有人才能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遗产,因此,遗嘱一定要表示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这也是体现对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保护。

遗嘱的形式

一、自书遗嘱,就是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正文最好由本人亲自书写,写清具体的日期时间和订立地点,不同内容的书面遗嘱,以订立时间在最后的为准。

二、代书遗嘱,当遗嘱人不识字或者因病无法自书时,由两位以上的见证人当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也要注明具体日期时间和地点,然后代书人、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在上面签字。

三、录音遗嘱,也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当场见证,最好采用见证人和遗嘱人对话的方式。有时候在遗嘱人情势危急的情况下,会采用口头遗嘱,同样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人同遗嘱人不能存在利害关系,而且一旦情势好转,最好将口头遗嘱改为自书、代书遗嘱等。

四、公证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特殊情况,公证员可以登门办理。如果同时存在多份非公证遗嘱,都不得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可见公证遗嘱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结婚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肯定的回答,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先简单说一下彩礼的来世今生吧,彩礼从周代就有了,那个时候叫聘礼,在《礼记》中就有了记载,记载中写到,“男女无媒不定,无帛不相见”之说,据记载,那时候的彩礼只有鹿皮,大雁而已,随着历史的演变,彩礼也是在变化着的,到了元代,彩礼就有了牛、马等牲畜了,到了明清时期,彩礼不但有物品,而且有金钱了。

在一个《婚事杂登》中记载,彩礼的礼银是“礼银六十四两,迎送彩银八钱,叩门彩银四钱,经典增彩银六钱,掌翰礼一两,迎书彩银八钱,物品若干”,由于那个时候流行的钱币是银币,所以彩礼金钱还是以银币计算的,根据当时购买力与现在的人民币比较,当然六十四两礼银,应当是现在人民币五万元左右,由此可见,那个时候的彩礼也是不低的,除了官宦地主家庭之外,普通老百姓拿出这么多彩礼也是不可能的。

1950年我国制定的《婚姻法》中就已经规定,不可以借结婚索取财物,但是彩礼早已经在民间流行,所以也就没有对彩礼有具体的标准,而且到现在国家对彩礼的标准也是没有统一规定的,各个地方的彩礼,也是随着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与当地民间流行约定成俗的习俗,由男女双方家庭的老人们商量解决的。

后来,彩礼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也是与时俱进的了,50年代的彩礼,就是做两床被褥,脸盆、暖瓶;60年代就多了桌子,柜子等生活用品;70年代就又增加了手表、自行车、缝纫机等;到了80年代,彩礼就有了冰箱、电视、洗衣机;到了90年代以后,彩礼不但有这些家用电器了,又增加了房子、车子、票子了,彩礼也开启了他的新的航程了!

因为彩礼是聘礼,是男方想娶女方而给女方家庭的聘礼,或者说是给女方父母的聘礼,给了女方家庭,或者给了女方父母的聘礼,那么聘礼的所有者就是女方的家庭,或者是女方父母的财产了,那就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而夫妻共同财产在《民法典》里有明确的规定,那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拥有的财产,而彩礼是夫妻婚前男方家庭给予女方家庭的聘礼,所以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婚内房产若过户到另一方,还属于共有财产吗

1、共同房产是可以过户到一人名下的。

2、夫妻双方都同意,一起到房产所在地地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3、即便过户到一人名下,即房产证上只有一人的名字了,也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家庭法律上夫妻还是各享50%产权。

4、如果一人的部分产权转让给你,共有人须出具同意转让的证明,按买卖房产缴纳税费。但是办理赠与手续就可以减免买卖产生的税费。

5、办理赠与手续的步骤。对方写赠与书,去公证。你拿着赠与书、公证书、产权证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缴纳过户手续费和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费,各地区收费不同,同时要有共同房产人到场。

社会医疗保险是否属于夫妻之共有财产属于是否可以互用和继承

医疗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互用和继承,这是一个有点意思的话题,仁者见仁,见者见智,大家可以来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

第一,社会医疗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我们要了解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第十三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这个规定,养老保险金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医药生活补助属于个人财产。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社会医疗保险,由于其保险的目的是看病就医,只有参保者生病或是住院治疗,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是具有实名性质的医疗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属于参保者的个人财产。

第二,可以互用和继承吗?

医疗保险分为统筹基金部分和个人账户部分。统筹基金部分只有参保者本人住院,才能够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药品目录,在限额范围内进行报销,其家庭成员因病住院时无法使用参保者的身份进行住院或是报销的,如果利用参保者的名义住院或报销,属于骗保行为,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所以从这个属性来看,医疗保险是不能共用和继承的;加之医疗保险有一定的时效性,即这个月参保,下个月才能使用,如果发生断保行为,则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也不具备继承的性质。但是医保的个人账户部分,就是我们医保卡里的钱,则是可以共用和继承的。因为个人账户采取的是实名制,使用时必须使用个人密码才能支付,如果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已有的资金其家人是可以通过密码进行使用的,也就是具有继承的性质。目前很多省份也出台了医保卡可以全家使用的规定,买药,门诊挂号和不涉及使用统筹基金范畴的,全家人都可以使用。

总之,由于社会医疗保险,具有时效性,有比较特殊的保险用途,总体上来说,统筹部分只有参保者生病住院才能使用,家庭成员无法使用,所以这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个人账户部分,使用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采用的是密码支付,家庭成员可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具有共同财产的性质,也可以继承和使用。

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按照我国民间风俗,嫁妆是女方父母赠予女方的财物,赠予目的是为了自己女儿更好的生活。民间更有离婚,就把嫁妆带走的传统,故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立法精神是婚前赠予以赠予一方为原则,赠予双方为例外,婚后反之。婚前交付的嫁妆不用说,为女方个人财产;婚后交付的财物如明确表示是嫁妆或明确表示赠予自己女儿的,亦是女方个人财产。

夫妻双方名下同拥有一处房产,夫妻任意一方是否拥有完全财产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名下同拥有的一处房产属夫妻共有,而且夫妻间财产共有,不属于按份共有,而属于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情况下,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对财产的处分作出决定才是有效的,因此,任何一方都不能单独对财产进行处理,需要共同处分。

所以,夫妻双方名下同拥有一处房产,夫妻任意一方都不拥有完全财产。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婚后买房一人出钱也算共同财产吗

您好!

不能严格界定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主要与两个因素有关:

所谓的“一人出钱”,是否能够严格界定这笔钱属于个人。房产登记的时候,登记的产权人是谁。

先说一个肯定的结论:如果确实是个人合法财产购房、并且登记为个人名字的情况下,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算做夫妻共同财产。

以下就这两个方面说明一下:

“一人出钱”,钱算不算个人的?

如果能够证明这笔钱属于个人合法财产,那么,就具备了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的第一个条件。

同时,个人合法财产,在产权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导致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什么是个人合法财产?这里不再摘抄法条,把一些常见情况列举一下:

个人婚前财产。例如,婚前自己攒的钱、个人婚前房产卖了之后得到的钱,这些均视作是个人财产。个人父母赠与的钱。例如,自己的爸妈把钱给到自己的孩子,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个人继承的钱。例如,个人继承了上辈人的财产,且继承的时候,指定的是“个人继承”。夫妻之间协议的钱。例如,夫妻俩之间有财产分割类协议,说明了钱分别属于各自。

注意:婚后的工资奖金收入、公积金收入等,均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哪怕只有一个人挣钱。

房产登记的情况

满足了上述条件,还要看房子的产权人登记情况。

这里给出三条结论:

如果确定是个人合法财产,且购买的房子登记的是个人名字。那么,房子即为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确定是个人合法财产,且购买的房子登记的是双方名字。那么,房子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相当于一方把部分房产份额“赠”给对方了。如果不能确定是个人合法财产,与登记情况无关。婚后买房,如果不能确定房子是个人的钱出资,那么无论房产登记谁的姓名,都视作是夫妻共同财产。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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