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暴力抗击疫情犯法吗这个问题,吉林省舒兰市聚集性疫情中的0号病人付法律责任吗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抗疫誓词
作为医务工作者,我们深知救死扶伤是我们神圣职责,作为共产党员,我们深知党员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在这里,我郑重宣誓:自愿放弃休假,听从党的召唤、冲锋在前、无私奉献,请求加入医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各项工作,不计报酬,无论生死,不负我们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不负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
趁着疫情的热度,作虚假广告违法吗什么部门管有何法律依据
在全国人民举国共同抗击疫情的时期,如果再有出现虚假广告的,这个性质是非常恶劣的,虚假广告就类似于谣言,谣言事如果一旦被散开的话,它具有传播性,那它传播的将是负面性的,不利于任何人,不利于任何组织,相反,它加剧了我们的恐惧心理,以及其他所以说虚假广告的性质非常的恶劣,应该通过执法部门以及12315投诉。同时可以打110报警。杜绝谣言的传播,将谣言扼杀在摇篮里,这是我们在疫情期间必须做到的。
疫情期间,公司强制员工上班,合法吗该如何维权
这段时间,国家出台了上班,上学,聚会,走亲访友等相关规定,公司强制员工上班合不合法,你得根据目前出台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地疫情情况制定的上班规定世行对照,就知道合不合法了。
一、目前是新型肺炎管控特别时期,国家为防病毒括散,延长了春节假期,各省市自治区都制定了相关政策并实时发布。要知道公司行为正确与否,得对照政策来评判。
如果公司行为与当地制定的抗瘟疫法规和中央各部委,省市等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有抵触,这说明公司的做法违法。
今天,为防瘟疫的括散,各地关闭公园、景点、庙会、和一切人口汇聚的场所,会所等。要求工厂堆迟上班,学校和培训机构推迟开学,号召公民不出门,不窜门。
全社会都应该无条件遵守政令政规,凡是与这些政令政规有抵触们都是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政令政规,都有它的尊严性和权威性,任何单位和社会团体,个人都不能违背,一旦违背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二、公司强制原工加班,在这防治瘟疫的特别时期,是否违法,得看公司从事的是什么工作来决定。
今天全国人民都积极参加武汉抗疫,解放军,白衣天使,公安干警,党政机关和村社区干部,放弃春节假期,投入抗击瘟疫的战斗中。
他们不但要加班,而且是自行强制的加班,与天斗与地斗与瘟神斗!这种加班不但不违法,而且应该得到社会的尊敬。
现在疫情严俊,需要很多物资药品,食品,如口罩等,为积极配合工作,从事这些物品的生产企业,不得不召回工人加班,这种情况不但合法,而且工人们光荣,更是义务,我的应该积极参与并服从公司调配安排。
三、如果公司是利用员工放假时间而故意不放,强迫员工加班为公司谋取暴利,这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违法的。
很多公司,利用春节或国家和人民的困难时期,强迫员工加班,为公司谋求利益,这种情况,就是违法的。
劳动法规定,工人享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对节假日又有专门规定。春节是国家法定假日,任何人不得剥夺。
就算特殊工种,都得给予百分之二百到三百的工资,并要求安排补休。
从这些法律法规来看,公司只要强制员工在春节工作,而且从事的工作又与当前紧迫的挖新型肺炎病毒无关,就肯定违法。
遇上这种情况该怎么做呢?
当遇上这种糟糕的事情,我们可选择投诉或坚决不参加。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单位违法,公司会受到处罚。
你强行不去,公司不敢处理你,因为有法律的支撑。
我们每遇见一件事情,都得根据情况而综合分析判断,要做全面了解,不能单一简单。
各个时期不同,合法性除了已有的法律,还有特殊时期的政令政规,分别对待对照,就会找出真理。
至于权利受到侵害该怎么办,这就只有依法而行,才能得到保护。
(图自网络,侵权必删)
我是职场低层,为低层者说话,欢迎关注)
疫情期间,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是否属于非法狩猎罪的情节严重情形呢
2020年起始,便发生了很多惊天动地的大事,也激励了数以万计的中华儿女奋勇向前的斗志,不得不称赞的便是那些从各个省份、军队抽调前去支援的逆行者们,我们伟大的白衣天使,以及服务武汉的社区网格员、快递员、外卖员等等各行各业积极促进湖北乃至全国复工复产的他们,是真正值得我们学习和称赞的榜样。
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第一时间作出部署,还记得2020年农历大年初一,习近平总书记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抗击疫情的部署工作,随即全国各个省份相应,大多数省份派出医疗队支援武汉,我认为:如此快速的行动,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得不使每一个中国人乃至世界上其他国家人员称赞。但是,总有不合时宜之人,顶风作案,麻痹大意,近段时间江西、安徽、云南、浙江等省份警方先后破获关于疫情期间非法狩猎、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案件,谁知如此严峻的时期,还有人管不住自己的嘴,管不住自己猎奇的嘴,管不住自己那张贪得无厌的嘴,那些非法狩猎者,管不住自己非法牟利的手,管不住沾满野生动物鲜血的手,管不住那双致全国人民生死于不顾的手,最终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目前大多数国人都在为打赢疫情攻坚战冲在前线,随处可见的大小标语:“疫情就是命令,防疫就是责任”醒目的大字挂在每一个街头,而那些在后方贪图野味的人们却未曾罢手,也未曾罢口。家住绍兴市上虞区的庄某自认为自己家住得偏僻,竟在疫情防控期间捕猎野猪。2020年1月31日,受疫情影响,庄某所在的村庄家家闭户,公安机关也在此期间加强了对各村社的执勤力度。当民警巡查至庄某的院外,只见从院里飘出白气,还散发出膻气。民警进门后,发现庄某刚烧开一锅水,正打算要将一头已经死亡的野猪褪毛。在公安机关的再三询问下,庄某承认,这头野猪是其于1月28日在山上用钢丝套捕猎而得。庄某交代:其将钢丝套分散放在村附近的山上,等猎物上套,钢丝套就会向其手机发送信号。2020年1月28日,农历正月初四,庄某接收到了捕猎成功的信号。到达现场后,发现捕获了一头90斤的野猪。其将野猪载回家圈养,打算养肥后宰杀。可在1月31日,野猪死亡,他便准备对其进行褪毛、分解。此事发生,引起社会的普遍反响,也成为了浙江省首例因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被提起公诉的案件。
经鉴定,涉案野猪为浙江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保护动物。另查明,上虞区政府通告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以及春节期间(农历十二月廿五至次年正月十五)为兽类野生动物禁猎期,禁止使用猎套等诱捕装置猎捕。
我国对于非法猎捕、杀害、狩猎野生动物有具体的法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此外相关法条对于此类罪名也做了补充。《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未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海洋执法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六条[非法狩猎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二)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三)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0年2月12日,上虞法院依法受理庄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本案的审理法官上虞法院民三庭庭长孙芳芳表示,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强调,要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被告庄某明知当前正处在新冠肺炎疫情的非常时期,却猎捕野生动物,提醒广大市民注意,禁止非法猎捕和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切断一切可能与病毒相关的源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庄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狩猎罪,作出对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的刑罚处罚。因此,本案充分说明,疫情期间,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已达到非法狩猎罪的情节严重情形。
与此同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于(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此决定充分保护全国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为社会主义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相信后期随着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的开展,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定将会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的风险,从而维护人与自然的生态平衡,推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提升。
轻轻地,春天的脚步近了;轻轻地,武汉的樱花开了;我们等待春天轻轻地到来。
吉林省舒兰市聚集性疫情中的0号病人付法律责任吗
吉林省舒兰市聚集性疫情中的0号病人绝对不会负法律责任。
她作为舒兰市公安局一名洗衣女工,没有任何境外居住史,也没有去往省外。无缘无故就感染病毒,她是最冤枉的一个人,如今遭受病毒的折磨,并且把病毒传给他的家人。作为一名受害者,她理应得到社会的关怀,而不应该被一些人指责,希望她接受法律责任。在这件事从头到尾他都没有一点过错,所以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她的丈夫,二姐,三姐,三姐夫都感染新冠肺炎,一家人都在忍受病毒的折磨,吃不好睡不好。还有在隔离区接受治疗,现在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关怀。希望他们早日渡过难关。平安出院。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将会更加美丽。这位大姐也是一个受害者,对于此次突如其来的病毒他毫不知情。目前病毒的来源地正在调查过程中。
据相关人士介绍很有可能是在衣服上携带病毒,然后证明洗衣女工在接触衣服的过程中感染了病毒。因为舒兰市公安局有几名干警曾经前往边境地区执勤接触过确诊患者,虽然与新冠肺炎患者没有肢体接触,但是难免他们的衣服上会携带病毒。
这名洗衣工大姐兢兢业业,在公安局工作的这段时间他尽职尽责。却莫名其妙的感染病毒,全社会都应该对他表示同情,而不应该对她进行指责。
但愿好人能有好报,希望大姐能早日康复出院,也希望全社会能多多理解,支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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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工作中,小区居民哪些行为会涉嫌违法
大家好,感谢悟空问答小秘书的邀请,现正值万众一心抗击新冠病毒疫情的非常时期,我们广大的市民朋友应响应政府的号召,应积极配合政府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而不是给政府添乱。
一,小区居民有义务主动向社区报告个人的旅行史和接触史,故意隐瞒居汉感染史,并与多人接触并感染多人,会触犯刑法,将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论处。
二,为博人眼球,故意在社交媒上造谣,传谣将遭受治安拘留处罚,情节严重的构成故意编造传播信息罪
三,在疫情期间违反国家经营,价格管理规门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涉嫌非法经营罪。
四,虚构出售防疫口罩等医疗物资或隐瞒事实真相的,骗取他人钱财,涉嫌诈骗罪。
五,疫情期间违反政府禁令,聚众赌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六,拒不配合疫情期间的防控措施,不带口罩,强行冲闯防控人员设定关卡,出入口,并辱骂,殴打执勤工作人员,将遭受治安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据治安处罚法,妨害传染罪入刑。
七,以暴力手段抗拒阻挠防疫人员采取的隔离措施,设嫌妨害传染罪。
以上几条请各位朋友认真研读,非常时期,保持理性,坚决配合好政府打赢这场防疫阻击战。
私营诊所被抽调做核酸合法吗
丨:合法。
2:因为抗击疫情,人人有责,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当灾害或战争来临时,全国人民不分老少,都积极的投入到抗灾救国运动中去。
3:所以说,在灾害和战争发生时,我们都有义务去抗灾救国,抽私人诊所做核酸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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