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程序为程序为侦查、审查、起诉。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相互协助处理案件。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案侦查;侦查阶段结束后提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完毕后,认定须提起公诉的,将案件转交到法院,经法院审判完毕,对嫌疑人处以刑事处罚。
一、
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刑事案件一般分为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分别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负责,三家互相独立行使职权,互相协助同时也互相监督。
1. 侦查
大多数的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首先需要审查,经审查发现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当立案侦查。
2.审查起诉
侦查阶段结束之后,案件就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后,将所有案件证据材料进行提取,固定,装卷。
然后将案件卷宗移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 审判阶段
检察院经过审查之后,认为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将案件卷宗移送法院,同时将起诉书一并提交给法院。
二、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刑事拘留的天数具体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三、
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1.外国籍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义务。
2.人民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3.人民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外国籍被告人提供翻译。
找法网提醒,《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