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尸检的时间要求在死亡起三日内委托,委托后相关鉴定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尸体的检验与鉴定。司法鉴定尸检的程序主要有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然后出具鉴定文书几项内容,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一、司法鉴定尸检的时间
司法鉴定尸检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日。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提醒您,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
二、司法鉴定尸检的程序
司法鉴定尸检的程序为: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3.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
5.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6.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7.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
三、在我国司法鉴定会做假吗
在我国司法鉴定不会作假。如果出现做假,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由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取消其鉴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