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放弃继承债务怎么办和债务人欠了50万,他也不去继承去世的父母的房子还债,该怎么办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债务人欠了50万,他也不去继承去世的父母的房子还债,该怎么办
- 父亲去世了,儿子要继承房子,女儿不签字怎么办
- 欠款的人死了,债怎么能要回来
- 父亲去世,我要放弃遗产继承公证,公证处让我开关系证明,我该怎么办
- 二婚夫妻一方去世一方放弃继承财产由子女继承可以吗
- 欠债人突然死亡,那欠的债怎么办
- 庭审时愿意继承,庭审结束前放弃继承的是否合法
债务人欠了50万,他也不去继承去世的父母的房子还债,该怎么办
虽然放弃继承是继承人的一种法定权利,但继承人行使这项权利不能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否则放弃行为无效。
由于债务人放弃继承父母房子的行为致使你的债权无法实现,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遗产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父亲去世了,儿子要继承房子,女儿不签字怎么办
她凭什么要签字,免费给你呢,你真想要,你可以给她钱,从她手上买啊。
生活中,尤其是一些重男轻女的地方,总是会以为,女儿嫁出去就不享有继承权,父母的一切都自然而然归儿子所有。
但是法律上,继承权儿女是平等的,同样赡养的义务也是。
别给我说什么,不公平啊,父母一直都是儿子在生活啊,比如题目中,这种,我父母一直都和我生活,凭什么就女儿还有继承权呢?
来,我们理下几个概念
第一,一起生活,就代表你在照顾你父母吗?说不定是父母当保姆居多
得了吧,生活中,我看了太多,儿子做啃老族,把父母当免费保姆使唤,在一起生活的时候,是你伺候你父母,还是你父母免费一天到晚做家务,洗衣服,带孩子?我相信后者居多吧。
我生活中,这样的比比皆是,还不是个例。
第二,没一起生活,就代表对方没赡养父母吗?
女儿平时逢年过节没有给自己父母买东西吗,父母生病的时候,平时需要钱的时候,做儿子的有没有拍拍胸部的说,女儿嫁出去的不用管,一切生病花钱,需要用钱时候我一个人出就是了。
没有吧,据我所知,还是出大事,要花钱的时候都一起在给吧。
第三,谁照顾多少,只和比例有关,并不剥夺继承权
能够直接影响继承权的,只有遗嘱,或者提前过户。
如果没有,只要子女没有虐待老人等这些恶劣行为,继承的时候会根据照顾多少的情况,有一定的倾斜,但是并不会完全剥夺继承权。
在此,也提醒,如果为了避免自己以后子女出现这样的局面,父母可以考虑提前遗嘱,或者赠送形式来过户都行。
另外做子女的可能也更多应该考虑下孝顺两个字,我身边有老人还真子女提议也不会提前过户,为什么呢,怕得了房子就把自己赶出去了。你说悲哀不悲哀。
欠款的人死了,债怎么能要回来
第一,是否在法律保护期。
债权要看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如果超过法律保护期限,那就看人家子女愿不愿意还,即便有遗产也不一定获得法院支持。
第二,各继承人在获得遗产范围内有还款义务。
如果在法律保护期限内,可以请求在遗产范围内先行偿还,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则要求各继承人在获得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第三,超出遗产范围的债权,法律不能支持。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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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我要放弃遗产继承公证,公证处让我开关系证明,我该怎么办
您好,鉴于您的问题,建议您投诉该公证处。对于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投诉,应该是向当地政府的司法部门(司法厅或司法局)投诉。
二婚夫妻一方去世一方放弃继承财产由子女继承可以吗
这种事儿走法律程序很细很麻烦,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在律师的见证下,就自己婚前财产做一个遗嘱,双方婚后共同财产做一个遗嘱,不要给继承人找麻烦。
欠债人突然死亡,那欠的债怎么办
欠债人突然死亡,44万欠款终被收回,结局大快人。
46万借款,不知何时还清李某有一个木材厂,金某的妻子在李某的木材厂上班,两个人通过金某的妻子相识,又因为都喜欢去捕鱼,两个人就成为了要好的朋友,金某家的门窗,雨搭都是李某帮忙焊的,所以金某对李某一直都非常感激。
李某那几年生意做得很好,赊账的人不少,上门借钱的人也不少,后来李某的厂子效益不太好,加上借出去的钱要不上来,李某不得不靠借债来维持厂里的正常运营。
于是,李某断断续续向金某借了46万,这些钱有金某自己的积蓄,也有他们向亲戚朋友借的钱,金某把钱借给李某以后写了借条,但是借条上面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更未约定利息。
让金某没有想到的是李某的厂子竟然破产了,可是这46万的借款应该如何偿还?这时的李某再也没有了当初借钱时的态度,而是以没钱,没办法等等为借口拒绝还钱。
无奈之下,金某夫妻一纸诉状把李某告上法庭,这时的李某又主动找到金某夫妻许诺:只要他们撤诉就还钱。许诺在自己2000元的退休金中每月拿出1000元用于还款,家里还有几处房子等拆迁的时候也是可以还账的。
金某夫妻撤了诉,李某果真按照许诺的每月拿出1000元来还钱,就这样还了一年多,金某夫妻心里不踏实:这样还法,什么时候才能还完,想着和李某商量一下,能不能再想想办法。
欠债人意外死亡可是还没有等到两家人坐在一起想办法,意外就发生了。一天,李某乘坐橡皮艇去河里捕鱼,船翻了,李某掉进河里,被人救起时已无生命特征。
金某对李某的意外去世,深感心痛,同时李某每月1000元的还款金也没有了,金某夫妻很为难,这44万借款要吧,李某已经去世,不要吧,自己也无力来承担这个损失。金某又找到了李某的家人,可是李某的家人根本就不承认这笔欠款。
子女拒绝继续遗产李某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他们对于这44多万的借款不仅一无所知,而且他们也不同意帮父亲还债。无奈之下金某夫妇将李家人告上了法庭,要求李某的家人偿还李某欠的44万欠款。
李某的子女都拒绝继承李某的遗产,只有李某的妻子不放弃,也就意味着李某的子女无需继承李某的债务,李某的妻子对这44万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李某的妻子说:她认可这笔借款,并愿意履行李某和金某当初签订的协议,也就是每月还款1000元。但金某夫妻害怕再出变故,向法院提出将李某名下的两处房产也用来清偿欠款,这样才能保障他们的权益。
然而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李某名下已经没有了房产。
早有预谋原来早在金某夫妻向法院撤诉的当天李某就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将自己名下的两处大小房产分别赠与儿媳和孙子,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李某又将赠与孙子的房产以28万元转让给儿媳。
因为当时赠与的房产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依然属于李某的遗产,李某的财产只有妻子一人继承,所以赠予儿子的那套房产归属于李某的妻子名下,紧接着李某的妻子又将这套小房产以11万转让给杨某(案外人)。
至此李某的妻子名下也没有了任何财产,而金某夫妻虽然官司打赢了,却依然拿不到钱。
一波三折的追债路事已至此,金某夫妻才意识到自己一直被某蒙在鼓里,其实李某早就串通家人开始转移财产,于是金某夫妻再一次向法院提出李某赠予孙子又转让给儿媳的那套房产买卖合同无效。
最终法院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决下达,金某夫妻两人来到执行局申请执行:要求李某的妻子履行44万的还款义务。
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又发生了:李某的儿媳和李某的妻子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可是就在上诉期间,这套房子又出变故。
法院终审裁定原来李某的儿媳和李某妻子的上诉只是权宜之计,他们利用上诉期间判决书无法生效的时间差,又把这套被执行的房产以40多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某(案外人),等一切办理结束,婆媳二人并没有去法院办理上诉手续。
最终法院做出终审裁定: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原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可是现在被执行的房产已登记在案外人陈某名下,又如何执行?
真相大白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放弃,他们通过网络查询到,李某的儿媳银行账户内有一笔4.8万的保险金入账,经过查询确认这笔保险金是李某的意外伤亡赔偿金,法院将这笔款项冻结并通知金某夫妻领取。
法院通过走访得知,李某生前的这两处房产正面临拆迁,价值在一两百万,可是李某儿媳与案外人(杨某,陈某)签订的大小房产转让合同总额只有52万余元,大大低于市场交易金额。
法院找到杨某和陈某来询问才得知,杨某和陈某都是李某儿媳的好朋友,她们只是过来帮忙签一下字,并没有发生实际交易,等事情结束,她们就会把房产名字再过户回去,所以法院判定房产买卖合同无效。
正义终会到来法院将相关证据移送到了公安机关,紧接着公安机关安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李某的儿媳和妻子刑事立案。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是大快人心:
李某的?儿媳被关押半月后,李某的儿子凑齐了40万元还清了金某的所有欠款,并请求法院可以宽大处理。
虽然李某的儿子已经偿还了全部借款,可是李某的儿媳能否逃脱法律的制裁?
答案是:否
还钱,只是民事判决应当履行的民事义务;
李某的儿媳逃避执行法律判决,转移房产,她破坏的是刑事法律规定,她同样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故事来源《经济与法》
写在最后的话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没有能力一次还清,可以分批分次还,恶意逃避必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欠债人突然死亡,只要有遗产可以继承,欠的债依然需要偿还。
人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一意孤行,最终触犯法律,得不偿失,追悔莫及。
图片来源网络侵权必删
庭审时愿意继承,庭审结束前放弃继承的是否合法
前不久刚刚帮别人打了一场继承官司,我方为原告,被告有3人。在第一次开庭时,法庭对现在证据进行了质证,后因双方都需要调取新的证据,法庭宣布休庭。第二次开庭时,其中1名被告提出放弃继承,并得到了法庭允许。因此,放弃继承需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01继承权是一项民事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被继承人是指生前享有财产的所有权,现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
被继承人死亡时,即为继承开始时。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它是一项民事权利,继承人既可以依法接受,也可以依法放弃。
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开始到遗产分割之前的这段时间内,继承人放弃自己已经取得的继承遗产的权利,完全自由地表示自己不愿意处于继承人的地位的行为。
放弃继承权必须由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他人无权代替继承人放弃,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
由于放弃继承是继承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一种处分行为,因此,放弃继承也会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
02放弃继承引发的法律后果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后即丧失继承权,并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是法律效力后果。继承人一旦放弃继承,其行为效力将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即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的,视为其自继承开始就放弃继承权。
二是不再享有继承的权利和义务。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不再对遗产享有权利,而且对遗产的孳息也不享有权利。根据权利义务的对待原则,放弃继承权的,也不再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承担偿还义务。
三是不得翻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因此,放弃继承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撤回放弃。这是为了保护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以及遗产分割的稳定性。
03放弃继承受到一定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一是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放弃继承权虽然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但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是因为不愿履行法定义务,比如逃避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或者逃避承担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等原因的,由于其行为必然会损害到他人的利益,因此,法律规定在上述情况下,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否则为无效行为。
二是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遗产分割后,遗产已经变成继承人的财产,此时放弃的是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权。
三是放弃的方式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是法院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法院会记录在庭审在笔录中,由继承人签名确认。其它情况下放弃继承遗产的,必须由继承人本人书面写放弃继承的声明书。
04被放弃的继承份额的处理被放弃的继承份额将会在参加继承的继承人中分配。
如果表示放弃继承的是遗嘱继承人,则放弃的份额应当转归法定继承人继承。
如果放弃继承的是法定继承人,其应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按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
如果放弃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享有。
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放弃继承权的人不继承遗产,通常条件下,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就可以不再承担清偿的责任。
综上,庭审时虽然表示愿意继承,但在法庭宣判前任何时间内,都可以依法放弃继承。同时,须提交放弃继承的书面声明书,或者在法庭上口头表示放弃,由法庭记入庭审笔录中并由继承人签字确认。继承人依法做出放弃继承的声明后,可以不再参加余下的庭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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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次放弃继承债务怎么办和债务人欠了50万,他也不去继承去世的父母的房子还债,该怎么办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