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许多财产纠纷。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夫妻也不例外。为了避免婚后的纠纷,他们通常会在婚前做一次财产公证。那么,再婚前的财产有哪些规定呢?今天,123律师网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关于再婚前财产的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a)婚前一方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者妻子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个人财产。
配偶的婚前财产,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只要是合法获得的,都受法律保护。
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a)婚前一方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者妻子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第1065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有、部分共有。
三.相关发展-再婚。
再结婚。中国的再婚经历了先秦时期(现象普遍,儒家思想禁止再婚)、秦汉时期(行为依然存在,但限制性思想进一步系统化)、魏晋南北朝时期(法规沿袭前朝,言论宽松)、隋唐时期(再次放宽)、宋代时期(在伦理道德日益严苛的情况下,法律规定固定,社会风气发生变化)、明代时期(比唐代更加宽松)、清代时期(女性)。
从上面我们知道,为了避免婚后的纠纷,我们通常会在婚前做一次财产公证,再婚的婚前财产规定与一次婚姻相同,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以上是123律师网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解答您的疑惑。如果你的问题比较复杂,123律师网也提供在线律师为你服务。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