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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条件(后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admin1周前873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先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条件,后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抗辩权第一次履行的法定条件是: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履行是有顺序的;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履行的债务不符合约定;或者不履行;则后履行方有先履行抗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的,应当先履行。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后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第一履行方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第二履行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

(3)商业信誉的损失;

(4)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链接:http://flwt.12364.com/flwt/5a97b2a42cfba0f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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