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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的方式有哪些(放弃继承权的方式有几种)

admin4个月前651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所享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是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不动产利益的继承权。继承权是什么概念?请与123律师网123律师网阅读以下内容!继承的概念

继承权是指自然人依法取得死者留下的合法财产的权利。

特征

(1)继承权是取得财产权的权利,所以是这个意义上的财产权;

(2)继承权是基于特定的个人关系,所以与身份权有关;

(3)继承权的主要功能是自然人,而不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更不是国家,这些组织只能是受遗赠人;

(4)有两个阶段:

第一,如果彼此有近亲属的人都没有死亡,那么继承权在期待权阶段无法实现;

其次,当一些有近亲属的人去世,留下遗产时,继承权就转化为既得权利,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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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主体

所谓继承权主体,是指享有并能够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的主体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也可以由合法有效的遗嘱规定,也可以由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规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合法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继承顺序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爷爷奶奶,爷爷奶奶。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1133条,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一个或者多个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交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继承。

3.遗产和赡养协议指定继承人。《民法典》第1158条规定:“公民可以与赡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根据协议,赡养人应承担抚养和埋葬公民的义务,并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根据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着公民抚养和死亡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1155条,“当你离开分割,时,你应该保留胎儿的遗产份额。胎儿出生即死亡,保留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在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是继承的主体,即谁具有继承的资格。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来分割继承遗产的资格应依法确定。根据法定继承确定亲属关系是基于《民法典》中规定的亲属关系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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