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工伤医疗期满后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已经休满,如果继续治疗,其工资待遇该如何发放,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工伤医疗期满后解除合同如何赔偿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 我鉴定为十级工伤,社保己赔付钱了,公司还会赔钱吗,能赔多少
- 工伤员工定完残疾等级且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怎么处理
- 十年前工伤十级现在离职还能申请工伤医疗补助金吗和工伤就业金吗
- 50至60岁工伤赔偿标准
- 工伤续签合同以后辞职还能拿到伤残就业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吗
- 医疗期满想辞职,会影响工伤赔偿吗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已经休满,如果继续治疗,其工资待遇该如何发放
我鉴定为十级工伤,社保己赔付钱了,公司还会赔钱吗,能赔多少
十级工伤,社保局工伤保险基金给你七个月伤残费,按你月工资计算,继续工作,没有其他了,以后因伤残处用药治疗都免费,你要是合同到期或自愿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赔偿你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员工定完残疾等级且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怎么处理
十级工伤,社保局工伤保险基金给你七个月伤残费,按你月工资计算,继续工作,没有其他了,以后因伤残处用药治疗都免费,你要是合同到期或自愿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赔偿你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年前工伤十级现在离职还能申请工伤医疗补助金吗和工伤就业金吗
我国目前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至目前仍然生效,也就是说,在这期间发生的工伤都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如果是工伤,首先你要确认以下几点:第一:用人单位是否有依法为你缴纳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根据当地的标准全额缴交,职工个人不用缴纳工伤保险费。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时为你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二:用人单位是否有依照法定程序为你申报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资料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社保部门在受理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按照社保的工作流程,会在受理工伤认定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会书面通知你和你单位。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本条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三:工伤医疗结束后,是否有做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级别的鉴定结果一般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是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根据相关规定享受工伤补偿待遇。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会送达会书面通知你和你单位。
请注意:如果因为你个人的原因,比如拒绝治疗或者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是不享受相关工伤待遇的。
职工在工伤期间,可以根据享受两部分的待遇。工伤医疗期间待遇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可享受以下待遇,参考以下:
工伤医疗终结后,职工还可享受待遇工伤医疗终结后可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经过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主要是7-10级伤残),根据以下规定享受工伤补偿待遇:
如果工伤职位未达伤残等级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医疗期间待遇(见之前的工伤医疗待遇图),如果伤残鉴定在1-6级,还多一部分工伤医疗终结后定期发放待遇(包括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在此不做赘述。
根据上述工伤保险待遇简介,题主若是依法进行工伤申请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后,工伤十级的标准可享受工伤医疗期间待遇和工伤医疗终结后一次性发放待遇两部分,其中:
工伤医疗期间待遇的相关费用,社保和用人单位各承担相关部分,在工伤结束后全部支付。工伤医疗终结后一次性发放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在工伤结束后一次性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社保一次性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也就是说,题主所说的需要支付的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社保社保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公司支付,这两笔费用都是在离职时支付的,并不受时间限制。
另外,支付的工资标准,按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若本人的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本人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计算。
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发面的争议,可参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50至60岁工伤赔偿标准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续签合同以后辞职还能拿到伤残就业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吗
[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工伤认定也不需要重新来过,只要到工商部门调取工商变更信息就可以了;2、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之后,可能会涉及到执行方面的问题,这个执行程序,具体要看法院的执行局怎么执行,建议具体咨询法律执行局;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医疗期满想辞职,会影响工伤赔偿吗
感谢邀请,我回答下。
答案是:有可能会有所影响。分析如下:
一、其实是否影响主要取决于你的病情,若你病情较轻医疗期满后,病情痊愈且无任何后遗症,那么也就谈不上其他工伤赔偿了,只要单位把停工医疗期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发放给你,也就基本没有啥赔偿了(前提是你看病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已经报销支付)。二、如果你病情严重,那么就可能会有影响,那么这个时候建议就先不要辞职了,不然有可能会损害你的权益。建议如下:1、首先你必须及时申请伤残鉴定,因为伤残鉴定等级不同,给予你的赔偿是不一样的。也就是不同伤残等级,单位需要承担不同的赔偿责任。
1.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直到退休。
其中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由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解除分两种情况。
1.2.1若不解除即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1.2.2若解除也就是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解读:注意这个时候是单位不能提出解除,但员工可以。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综上,建议如下:
A如果你是第一种情况,那么是否辞职无所谓,因为几乎也没有什么赔偿。
B如果你是第二种情况,建议先不要着急,等伤残等级鉴定出来后,在根据实际情况辞职就好,这样你该享有的赔偿就一样都不会少了。
以上,希望可以帮到你。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已经休满,如果继续治疗,其工资待遇该如何发放
关于工伤制动停工留薪期我们也知道,最长是12个月,如果遇到特殊原因,经过申请并经相关部门的批准,可以延长12个月,也就是最长是24个月。
那么不论要不要继续治疗,建议在这个时间内都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因为鉴定结果出来,你就可以申请工伤赔付的等待遇。
而到期后继续治疗,则不能按照工伤医疗期享受全额工资了,一般是根据具体工作年限情况享受病假工资、或是事假无工资。
所以,不管怎样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而且在这个期间,公司也不能轻易的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但也要注意千万不要出现严重违纪等行为,被公司抓住那就被动了。
关于工伤医疗期满后解除合同如何赔偿,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已经休满,如果继续治疗,其工资待遇该如何发放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