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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出资罪量刑标准(会计有责任吗)

admin1周前863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抽逃出资罪量刑标准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请问资金抽逃,会计有责任吗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股东抽逃资金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2. 抽逃资金经侦会立案吗
  3. 认缴制适用抽逃出资罪吗?
  4. 企业抽逃资金是如何界定的
  5. 抽逃出资罪由哪个部门管辖
  6. 请问资金抽逃,会计有责任吗
  7. 小股东不能控制公司能否抽逃出资

股东抽逃资金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不一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3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抽逃资金经侦会立案吗

抽逃资金经侦会立案的。抽逃出资罪一般是属于经侦部门进行管辖;但如果符合条件而且是属于大的经济案件也可以直接由上级的部门进行管理;抽逃出资就是属于经济的案件,在进行办理的时候就可以分不同的案件来进行处理。经侦大队全称是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是县公安局直属部门。

认缴制适用抽逃出资罪吗?

抽逃出资罪不适用于注册资本认缴制公司。

注册资本认缴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新公司法施行后,公司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到规定时间无法缴清,到工商局窗口填写表格,修改公司章程。申请延期办理即可。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企业抽逃资金是如何界定的

一、抽逃注册资本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公司法》209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61条都做了规定,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抽逃注册资本的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2、刑事责任:刑法159条规定:抽逃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抽逃资金额的2%以上10%以下罚金。

3、民事责任:抽逃资本的股东对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债权人在认缴股金的范围内,以个人财产承担赔偿责任。二、抽逃注册资本行为的界定(一)抽逃注册资本的主体:公司的股东(包括发起人)是构成抽逃注册资本的主体。

如果股东以外的人抽逃公司资金的,属于侵占公司财物,不是抽逃注册资本。

(二)抽逃注册资本行为的时间,是在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公司成立之后至公司终止之前所采取的行为。

公司在成立之前的筹办阶段,主要是涉及到虚假出资行为。

公司在解散或破产后,属于转移资产问题。

(三)抽逃注册资本的表现形式1、抽逃的是现金资本,则表现为公司帐目资本项目下实收资本数额的减少;抽逃的是实物资本,则表现为固定资产的减少。

2、抽逃的方式主要有:

一是故意将公司注册资本长期滞留在公司帐外,使其不能参与本公司的资金周转。

二是采取隐匿方法把公司财产转移到自己或亲友等自己人能够控制的领域,使公司失去对该笔资金或该项财产的控制,从而最终减少了公司的资产总额。

三是通过向银行贷款或向其它企业拆借资金当作自己的出资,待公司成立后又抽回归还他人。

四是退股。

(四)、抽逃注册资本的数额,应当等于或低于所出资的数额。

如行为人所抽逃的资金大于实际出资额,则大于部分属于侵占公司财产。三、抽逃注册资本的证据收集(一)、证明违法主体情况的证据:

(1)、股东个人基本情况(身份证);姓名、住址、年龄、职业等;

(2)、发起人是法人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等;

(二)、违法事实的证据的收集:

(1)、领取营业执照前的出资情况。

包括:实物过户情况、现金入帐情况等。

应当证实出资属实,如出资不实则属于虚假、虚报出资问题(2)、领取营业执照后抽逃出资的情况:现金转帐情况、实物再过户情况等;这部分是核心证据,要注意区分对外投资、借款、应收款等与抽逃的界线;

(3)、情节轻重的证据:

这个证据一是用于衡量处罚轻重的依据,二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线;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宜重处,并移交司法部门: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抽逃出资的;

3、因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4)、主观方面的证据:当事人抽逃注册资本的目的、动机;

(5)、证明危害后果的证据:如果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则已涉嫌犯罪;

四、收集的证据种类:

(一)、书证:

1、出资承诺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产权证2、财务帐册、与帐册记载股本金变动相对应的资金来往凭证(进帐单、转帐单)、财务报表等;

3、与抽逃资本有关的股东会议纪要、记录;

4、电脑数据资料。应写明复制、制作过程;

(二)、询问笔录:董事长、经理和抽逃当事人;

(三)、证人证言:会计和知道情况的人;

(注意要附身份证复印件)

(四)、当事人陈述: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对案件的书面辩解、说明、检查等;

抽逃出资罪由哪个部门管辖

答,抽逃出资罪由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管辖。

抽逃出资罪属于经济犯罪范畴,由公安机关的侦经犯罪侦查部门负责查处。

抽逃出资是合伙人或股东之间为了投资项目和注册公司等,签订了出资合同,但由于市场等原因,出资人单方撕毁合同抽逃资金,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损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涉嫌抽逃出资罪。

请问资金抽逃,会计有责任吗

资金抽逃,会计有责任,但是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一旦查出处罚的也是单位。会计有如实做账的责任,如果作假帐帮助法人抽逃资金,或有由此获得的收益,也要付相应的责任。

另外会计有举报责任,不过举报了就没饭碗了,税务机关不负责给会计找工作,所以没有责任。

有没有责任要看会计是否明知,或者说是否有明显证据证明会计知道抽逃的事实。如果的确知道,那一般要负行政责任(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如果参与抽逃和事后的掩盖,那不管是否从中受益,都要负次要责任。

假如主要责任人构成犯罪,会计也就成了从犯了。

假如会计不知道或者没有明显证据证明会计知道抽逃的事实,则不用承担责任。当然,通常情况下,会计是不可能不知道的。

目前的司法现状是发现抽逃资金,一般由相关国家管理机关对法人(指单位,而不是法定代表人)进行经济处罚,除非情节特别严重,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一般不会对单位的个人采取其他处罚措施。也包括对会计。

至于上级管理机关的内部处罚就另当别论了。麻烦采纳,谢谢!

小股东不能控制公司能否抽逃出资

不能小股东作为公司的少数股东,没有足够的控制力量,无法控制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也无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审核。因此,他们不能直接干预和阻止公司抽逃出资。如果小股东需要保障自己的权益,可以采取一些行动,例如:1.联合其他小股东,集体行动,要求公司公开财务状况,并设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公司不会抽逃出资。2.如果公司确实抽逃出资,小股东可以向公司投资者保护机构或政府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进一步提高自身的股权份额,成为公司的大股东,从而获得更大的控制权和话语权,实现对公司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抽逃出资罪量刑标准和请问资金抽逃,会计有责任吗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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