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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和特殊原则的区别(买保险赔偿限额是越多越好吗)

admin6天前815

其实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和特殊原则的区别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买保险赔偿限额是越多越好吗,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和特殊原则的区别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车保险理赔超过3000有影响吗
  2. 1688理赔金额计算规则
  3. 怎样买对保险要遵循哪些原则
  4. 火爆全网的隔离险你买了吗理赔需要注意什么呢
  5. 保险公司赔偿的鉴定依据
  6. 各种保险理赔,以实际损失为标准,还是以保险额为准
  7. 买保险赔偿限额是越多越好吗

车保险理赔超过3000有影响吗

关于这个问题,如果车保险理赔超过3000元,会对您的车险保费产生影响,可能会导致保费上涨。保险公司会根据您的理赔记录和索赔金额来评估您的风险等级,从而确定您的保费。因此,建议您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避免理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驾驶安全。

1688理赔金额计算规则

理赔规则升级:在原理赔规则的基础上,新增单笔订单实际成交金额<5元时的违约金金额赔付计算方法(如单笔订单实际成交金额<5元时,则赔付的违约金金额=该笔订单实际成交金额)。最高100元

怎样买对保险要遵循哪些原则

保险,买对最重要。要买对,以下30字原则供参考:

家庭为单位,大人要优先;

按需来定制,保障要先行;

保额第一位,条款最核心。

家庭为单位,大人要优先

为啥要以家庭为单位?

家庭不仅是情感的结合,也是经济责任的共担。我们努力奋斗,争取的是整个家庭的幸福。我们考虑保障时,也应该是整个家庭的稳定、安全。

为啥要以大人为优先?咱们可以回到家庭财富蓄水池看看。大人,主要指夫妇双方,往往承担着家庭的经济责任,如果出了状况,家庭蓄水池的进水口将有断流可能。

按需来定制

保险是金融产品,是风险管理的工具,我们可用之为黑天鹅事件备份,为灰犀牛事件规划。但前提是,我们要先清楚到底需不需要,而不是追着一个产品,毕竟有可能彼之蜜糖,汝之砒霜。

保险需求我们可以从“有、够、全、好”四个维度来考虑。

01“有”

有没有什么担忧,这种担忧是不是可以通过保险来解决,用哪种保险来解决。

例如,我们担心一病回到解放前,那我们可以做的,第一,加强身体锻炼;第二,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第三,用商业医疗保险提高保额,并拓展自费和进口用药。

02“够”

我已有的保险,保额是不是足够,有没有必要增加。

如果,我的重疾险只有10万保额,那么在当前医疗费用的水平下,就有增长的必要;

如果,我的重疾险已有100万保额,那么可能基本满足治疗需求。

03“全”

我已有的保险,保障是否全面?

例如,我有了重疾、医疗,是否还需要意外?

04“好”

我在看的保险产品,是否有性价比,是否足够好?

没有完美的产品,但有近于完美的解决方案。每个家庭,都需要量身定制的保障方案。

保障要先行

我们将保险需求细分为六大类,如下图。

图中,左边是保障类,保住赚钱的人,右边是规划类,保住赚来的钱。

Part4保额第一位

保险配置都是在一定预算框架内的,当我们预算足够时,自然可以选择形态更好的产品,但是若预算不足,我们该怎么办?

答案是:

当有预算约束时,保额是第一位的。

比如场景中的案例,我们可以用单次赔付纯消费重疾,将保额做到80-100万;

也可以用储蓄型重疾和纯消费重疾的组合,兼顾产品形态和保额。

这样做的意义在于,当重疾风险真的发生时,保额足额,才不会觉得杯水车薪不起作用。

条款最核心

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对客户最真情的告白,广告和业务员的宣传都不是。当我们购买一份保险,所能得到的保障和不能得到的保障都在条款中明确约定,这是需要清清楚楚了解的。

火爆全网的隔离险你买了吗理赔需要注意什么呢

对于隔离险,往期我也专门发了一篇文章,从法律的角度讨论隔离险。保险研究|上海新冠疫情下隔离险的法律研究

在购买隔离险之前,建议首先对隔离险要有一定的了解

一、隔离险概述

所谓“隔离险”,全称名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强制隔离津贴”,或“新冠隔离津贴”。由于银保监会严禁保险公司开发新冠肺炎保险单一责任保险产品,防止出现以疫情为营销噱头炒作保险产品,目前市面上的“隔离险”通常是以医疗险或意外险作为主险,而将新冠隔离津贴作为附加扩展责任。

目前来看,“隔离险”产品保费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保险期间一般在一年以内,所承保的保险事故主要包括疫情防控政策而导致的强制隔离。如触发理赔条件,保险公司则以津贴形式进行经济补偿。隔离津贴给付金额一般为200元/天。

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由于“隔离险”产品设计阶段缺乏风险数据基础,而自今年3月份起国内疫情又出现较大反复,出于对风险的控制考虑,大多数“隔离险”产品会通过相应条款设计,对自身保险责任范围予以限定,具体包括以下几类条款:

(一)保险责任条款

对于一款保险产品而言,其最核心的条款即为保险责任条款,约定了保险合同基本权利义务内容——保险人承担责任的风险种类以及应承担的保险责任内容。在“隔离险”产品中,保险责任条款主要记载于保险条款以及保单特别约定处。以众安保险“爱无忧隔离津贴保险”为例:

1.《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特定传染病扩展隔离津贴保险条款》第二条: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因与罹患主合同约定的特定传染病的患者密切接触,或因暴露于特定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环境中,于保险期间内或保险期间结束后一定期间内,被当地政府或防疫部门通知要求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的,保险人按被保险人实际隔离天数乘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每日隔离津贴额向被保险人给付特定传染病隔离津贴保险金。

2.《众安爱无忧隔离津贴保险单》特别约定第八条:本保单特定传染病隔离津贴保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及保险期间结束后21天内,因与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患者密切接触,或因处于中高风险地区,而被当地政府或防疫部门通知要求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的,按照被保险人的实际隔离天数给付特定传染病隔离津贴。隔离津贴为200元/天,最高给付天数为30天。

事实上,市面上几类隔离险产品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对于保险责任范围及触发条件约定均有所不同,导致其实际承保的保险责任均有所不同。例如复星联合健康“爱无忧意外伤害保险”项下承保因密接或处于中高风险地区而被集中或居家隔离;[2]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惠无忧防疫险”项下仅承保被保险人因密接导致的集中式自费隔离;[3]平安防疫保出行意外险仅承保被保险人在交通工具中因密接导致的集中隔离。[4]投保人在投保此类“隔离险”时,应当注意审查该项保险合同基本内容。

(二)等待期条款

一般而言,隔离险项下的等待期为2天。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因其密切接触事实而被被当地政府或防疫部门通知要求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三)责任免除条款

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市场上常见的几类“隔离险”价格较低,保费在10元至数十元不等,部分保险公司甚至用“一杯奶茶钱购买一份隔离保障”的标语用于展业宣传。而从保险产品定价逻辑上来讲,产品的保障责任和除外责任都是与产品的保费水平对等的,故其责任范围必然会有一些限制。

经笔者整理,现行主流隔离险的责任免除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在保险合同生效前,被保险人所在地区已被国家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或被当地政府宣布为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且保单生效时仍属于上述两类地区;

2.被保险人未遵守防疫规定而主动前往、途经或离开已知的中高风险地区或全域封闭管理地区导致被强制隔离;

3.在保险合同生效前,被保险人已经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或因有与新冠肺炎病人接触史,尚在医学隔离或医学观察中;

4.各地政府或防疫部门要求的对来自非中高风险地区或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返乡或探亲人员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

5.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6.被保险人投保前尚未解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或医学观察状态的;

7.非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自愿隔离和自愿观察。

其次是理赔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目前我们团队在处理隔离险案件中,发现目前的隔离险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不同“隔离险”产品保险责任条款约定不一,但保险公司疏于充分展示保险责任条款,致使消费者难以正确理解“隔离险”实际保险责任范围

纵观各类“隔离险”产品条款,各家保险公司所推出的“隔离险”均对可承保的隔离范围有所限制,一般情形下仅有因密接(不包含次密接)、疑似确诊、处于中高风险区等事由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不包含居家健康监测),被保险人方可获得理赔。部分“隔离险”产品由于其产品设计场景的不同,还会将承保的“隔离”特别限制在“交通工具中”或“旅行过程中”因密接被隔离。少数“隔离险”进一步规定,其仅承保自费集中隔离——被保险人实行集中隔离且自费支付隔离费用。在此情形下,如被保险人集中隔离但未自行支付费用,亦不属于其承保范围。[5]概因此类险种本质在于承保隔离中被保险人因支付相应隔离费用带来的物质损失。

在此次舆论事件爆发前,不少保险公司曾以“隔离躺赚”作为销售此类保险产品的噱头,导致消费者普遍误认为只要被隔离就能赔付,但事后许多被保险人却被保险公司以“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为由拒赔,进而引发大量投诉事件。整体而言,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保险公司疏于充分展示保险责任条款的原因,也有保险公司宣传层面销售误导行为之影响。

(二)部分保险公司就免责条款未充分履行提示说明义务

隔离险多通过互联网途径出售,虽然保险公司基本都会提供免责条款链接,主动点开后能够阅读到对相关责任免除条款的具体内容。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部分保险公司在投保流程中并未设置弹窗链接等方式主动展示相应免责条款约定,即使被保险人不点开免责条款链接也能够完成投保,在目前的司法实践立场下,部分法院仍可能认定此情形下保险公司未充分履行提示说明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除以上责任免除条款外,事实上保险公司还可通过特别约定、释义条款额外设置变相免除、减轻自身保险责任之约定,如前述对“隔离”情形、“集中隔离”形式的限制性约定等。但对于此类条款约定,保险公司一般不会在投保过程中单独、详细地向投保人予以明确说明、解释,导致保险消费者往往未能对实际保险责任范围及具体免责情形形成正确认识。

(三)不当提升保险消费者理赔门槛

据新闻报道,[6]部分保险公司面对被保险人申请“隔离险”理赔时,坚称被保险人居住地(上海地区)为“非中高风险地区”,不属于保险责任条款约定的理赔情形,且“不认可随申办开具的居家健康监测证明”,认为其仅仅是居家健康监测,而非严格意义上的居家隔离,遂拒绝赔付。部分保险公司如此操作,确有玩弄“文字游戏”之嫌,明显不当提高了保险消费者的理赔门槛。

综上我建议,在理赔的时候格外关注“隔离险”产品保险责任条款约定、保险公司的提示说明义务、中高风险地区的认定等方面的问题

保险公司赔偿的鉴定依据

理赔是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它的依据是保险合同及保险相关法律。同业规定和国际惯例,其他任何理由或解释均不能作为理赔的依据。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理被保险人提出的保险赔偿请求,进行查勘、定损、理算和实行赔偿的业务活动,是保险法律制度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是保险人履行其义务的主要形式。

为了使被保险人尽快获得经济补偿,保险人应积极主动地作好理赔工作。

理赔遵循以保险合同为依据、遵守国际惯例和有关国际公约、及时和合理作出赔偿的原则。

保险的理赔一般是从接受出险通知开始,经过查勘、检验或委托检验、核实案情、理算赔偿金额和支付赔偿六个阶段。

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前,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各种保险理赔,以实际损失为标准,还是以保险额为准

每个险种只能有针对性的解决一样问题。

大病保额10万,符合重大疾病理赔条款,就一把赔付10万。

医疗险解决的是住院期间医疗支出,花多少报销多少,通常我们看到的200万、300万是报销上限。

车险也是报销型保险。100万保额是报销上限。赔付时以实际损失为准。

保险主要是以损失补偿为原则,让我们回复到损失之前的状态。

买保险赔偿限额是越多越好吗

买保险的保额(文中的“赔偿限额”)好与否,不能单纯的从保额的高低来衡量。保险是家庭的一项长期财务规划。所以买保险要综合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家庭成员,家庭现有保障,个人需求等因素分析后作出合理的规划。

现在我们经常见到的保险产品一般有意外险(意外医疗险与意外伤害险),医疗险(综合医疗险与住院医疗险),重大疾病险,寿险,教育金险,养老金险,年金险,万能险等。

家庭保险配置一般有以下三个层次:

(一)?经济能量偏弱(最低保障):

1、意外保障:意外医疗保额1万,意外伤害保额10万;

2、医疗保障:住院医疗保额50万;

3、重疾保障:保额30万;

(二)?经济能力偏强:

1、意外保障:意外医疗保额2万以上,意外伤害保额100万以上;

2、医疗保障:住院医疗保额100万以上;

3、重疾保障:保额至少50万以上(最好配置100万以上);

4、教育金:国内大学或国外大学规划;

5、养老金:根据生活品质需求,提前做好好未来规划;

(三)?资产安全传承需求:

1、优先做好高品质的健康保障,子女教育,自身的养老规划;

2、配置高保额的意外伤害险/寿险,必须指定资产传承人为身故收益人及分配比例;

3、配置年金险与万能账户组合,资产传承人为被保人(生存收益人);

保险规划是一项长期规划,它贯穿人的一生,而不是针对某一阶段的节点。所以建议保险规划由专业人士提供。

关于本次保险理赔的基本原则和特殊原则的区别和买保险赔偿限额是越多越好吗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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