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与判决司法解释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的事项不同、上诉期限不同、作出的依据不同以及法律效力不同方面。判决下来了并不是就结案,当事人还可以提起上诉。
一、
裁定与判决的区别司法解释
裁定与判决司法解释的区别如下:
1.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
2.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判决根据的事实是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3.形式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4.上诉期限不同。裁定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许当事人在裁定后10日内上诉,其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在判决作出后15日内准许上诉;
5.法律效力不同。
二、
判决下来了是不是就结案了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书下来后,并不是就等于结案。找法网提醒您,该案件还可能会存在当事人提起上诉;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等的情形。判决书下来后,并不是就等于结案了,判决书下来后,可能会出现以下的情形:
1.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书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上诉,人民法院立案后进行二审;
2.如果下来的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不服生效判决书,可以向人民未取申请再审;
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不服判决申请再审,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抗诉。
三、
判决书怎么查
1.如果你是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档案室查询或委托别人去查询;
2.如果你不是当事人,在经法院办公室领导签字同意后,可以自己去查询或委托别人去查询;
3.如果你委托的律师是你要查询的案件的代理人,律师就可以直接拿当时案件的委托书去法院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