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司机猝死公交撞树,公交车撞死行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河南安阳林州市公交车故意剐蹭女司机导致当场死亡,该如何评议
- 导致贵州司机坠湖的到底是什么原因人死了还追究责任吗
- 如何看待哈尔滨一公交司机因口角下车追打72岁乘客致死一事
- 公交车撞死行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 公交车司机撞人了有什么后果
- 深圳公交司机行车中捡水杯,撞死违规行走路人,谁的责任更大
- 贵州公交司机报复社会,伤亡人员公交公司是否应该赔偿担责
河南安阳林州市公交车故意剐蹭女司机导致当场死亡,该如何评议
通过公交车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出公交司机在有很长的距离情况下,明明可以采取减速和变更第三车道的避让措施,却完全没有采取,反而是是向小车侧偏移,最终导致大车撞到小车前门并挤死女司机。
现在还没有看到公交车内部监控视频,无法了解当时公交车司机的精神状态如何,是否有打瞌睡的情况,如果没有,可判定公交车司机有故意碰撞小车侧面或前门的嫌疑,因女司机突然下车,而造成挤死女司机的后果。
导致贵州司机坠湖的到底是什么原因人死了还追究责任吗
官方已经给出了原因,虽然司机在事故中已经死亡,有点“死无对证”的感觉,但从事故整个发生过程,已经司机之前的整个人生经历来看,蓄意报复社会的结论还是很有说服力的,并不是普通的交通事故,而是司机故意为之,以此来泄愤报复社会。
人死了还会追究责任吗?
法律层面讲不会再追究责任了,人已经死了也没办法再追究责任。
只能说,这是一场谁也不愿意看到的悲剧,20人丧命,至少会牵扯到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家庭因此也走向绝望!
20个无辜的受害者,他们与司机无冤无仇,不应该遭受这种悲剧。司机的所作所为该受到天谴,没有任何理由推脱,任何生前的不如意都不能成为蓄意报复社会的理由。
司机报复社会的原因有几种。首先婚姻的不如意,还有性格的相对孤僻,然后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或许是因为对拆迁过程的不满意。
有人说司机想要报复也不应该针对普通百姓,应该报复那些负责拆迁的人。这种观点太主观了,本质上报复普通百姓与报复负责拆迁的人没有区别的。
司机的所作所为让人不齿,但某种意义上讲,司机也是整个事件的“受害者”,这里没有任何为司机推脱的意思,他本身也充满了悲剧色彩。如果觉得对拆迁不满,大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但这就是问题的重点:他为什么不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为何会选择极端行为来报复社会呢?
我们痛恨司机对社会的残忍报复,但我们更应该关注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基本社会保障,他们是一个大群体,如果底层劳动人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这次的追湖事件肯定不是最后一次!
如何看待哈尔滨一公交司机因口角下车追打72岁乘客致死一事
不管这事儿怨谁,作为一名公交车??司机,一个时代的年轻人,要懂得尊重老人,因为公交车??司机本身就是社会的一面镜子,你的一言一行代表着的是这个城市的象征,这个城市的文化,尊老爱幼,维护公众秩序是每一个公民需要去照章执行的法则,我不是当事人,也不是发生这件事情的城市公民,我感觉这个公交车司机就是一个平时不注意对自身世界观的改造,对维护社会形象的思想意识太匮乏了,如何对待工作中每一个乘车的老人,每一个乘车的孩子们从他的意识形态来看,他根本就不懂得尊重他人或者被他人尊重的理念,不管他是处于什么原因,追打一个无辜的手无寸铁的老人本身就是一种侵犯人权的恶掠行为,应该受到全社会人们的唾弃和指责,老人倒地不久遇袭身亡纯粹是这个公交车??司机导致的,应当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同时惊醒那些有人味儿的公交车司机们,汲取该事件的教训,深刻反省,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用诚恳的太度,给死者家属一个完美的交代。
公交车撞死行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回答如下:是的,如果公交车撞死行人,司机和公交公司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在通过人行横道时,车辆需要停车等待行人通过;如果车辆没有停车或者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行人死亡,那么司机和车主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公交公司也需要承担管理责任,因为他们应该对司机的驾驶行为进行监管,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安全要求。
公交车司机撞人了有什么后果
公交车司机撞死人后会按交通肇事罪处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深圳公交司机行车中捡水杯,撞死违规行走路人,谁的责任更大
您好,我是橙先生,
深圳公交司机行车中捡水杯,撞死违规行走路人,谁的责任更大?
这是一件很不幸,公交司机跟行人都有责任,但是我觉得司机责任更大,
这绝非道德绑架,作为一个公交司机,开车不仅是个人的事,更是全车人的安全都在其身上,我们们平时个人开私家车都要十分注意安全,更别说是公交车司机,
今天只是边上是行人路过,还有护栏,那如果车是在桥上呢,
而低头去捡东西,如果没有那行人,一样会有悲剧发生,更有可能危及一车人的安全,
这样的例子其实也是有的,当然然司机可能没想过后果会这么严重,但是正是他的无意识到才导致了这个悲剧,作为一个公交车司机,更应该时刻保持专注,
至于行人,当然走机动车道也是错误的,
这件事情是个悲剧,不管司机也好,行人也好都要遵守好交通规则!因为生命只有一次!
关注我,我是橙先生,与你聊生活聊日常!
贵州公交司机报复社会,伤亡人员公交公司是否应该赔偿担责
经过调查发现,贵州公交车坠湖事件是由于公交车司机使用极端手段,恶意报复社会引起的。这个事实,比意外还要让人难以接受。
毕竟公交车司机作为一个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如果其他公交车司机模仿其恶劣行径报复社会,那么这样的恶性循环,将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
我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其中的受害者。
但悲剧已经发生,我们应该多想办法去挽回损失。毕竟受伤害最大的就是这些受害者的家属,虽然金钱无法挽回生命,但是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补偿家属的损失。虽然公交车司机已经死亡,但这并不代表赔偿责任已经结束。
在普通案件中,只要侵权人死亡,并且无义务承担遗产的人,可能终止赔偿工作。但本案过程中,公交车司机驾驶公交车的过程,是在履行工作职务。
虽然公交车司机已死亡,但公交公司负有很大责任,仍需要履行赔偿义务。
公共汽车司机的遗产当然不能支付受害人家庭的赔偿,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要求赔偿:
第一种:公交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出侵权诉讼
公交司机是在上班时间驾驶车辆,公交司机是在履行工作职务过程中,使用极端手段造成乘客伤亡。公家公司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履行赔偿义务以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二种:公交公司为被告提出违约诉讼
乘客购买公交车票,就意味着与公交公司产生了运输合同关系,公交公司应该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内将乘客、货物,安全地运输到指定地点。
如果乘客在此过程中,受到了伤亡和损失,那么公交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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