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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要多久才能解决(有工伤认定书还要做劳动关系仲裁吗)

admin1周前699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要多久才能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有工伤认定书还要做劳动关系仲裁吗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劳动仲裁需要多少天,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是否要公司支付?
  2. 我申请了劳动仲裁,可是开庭对方没到庭,劳动仲裁判我无法认定事实,该怎么办?
  3. 为什么很多人劳动仲裁要一年多
  4. 劳动仲裁调解后还可以起诉吗
  5. 有工伤认定书还要做劳动关系仲裁吗
  6. 昨天刚进行了劳动仲裁,到底是调解有利还是开庭有利?
  7. 劳动仲裁开庭审理被申请人承认了关系可是申诉期时间过了怎么办?

劳动仲裁需要多少天,仲裁期间的工资损失是否要公司支付?

一、从劳动仲裁委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算,最迟需要在60日内结束。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4.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5.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只要仲裁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仲裁期间的工资。若劳动者已经跟用人单位终止及解除劳动有关系的,则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但若因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提起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最终员工请求获得支持的,仲裁或诉讼期间,员工未提供劳动是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公司应按照员工正常上班向其支付劳动争议期间工资。

三、值得注意的是,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时间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京悦所袁康迪、夏烨)

我申请了劳动仲裁,可是开庭对方没到庭,劳动仲裁判我无法认定事实,该怎么办?

劳动仲裁被申请方不到庭,完全可以按缺席裁决。

就算被申请方,从申请劳动仲裁开始就不理睬,仲裁委可以把仲裁受理告知刊登在媒体上,一个月视为送达,视为送达期限到,被申请方不到庭,仲裁委完全可以缺席裁决,裁决后被申请方不理睬,无法送达裁决书,仲裁委可以在媒体刊登裁决结果,裁决结果在媒体刊登一个月视为送达,被申请方,从视为送达之日起,有十五天上诉期,超过十五天被申请方不上诉,申请人到仲裁委要仲裁回执,然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能在申请执行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线索最好。

整个过程大概这样,很多详细需要到仲裁委了解,申请强制前最好到法院了解对方是否上诉

就你所说仲裁委判你无法认定事实,可能你提供的证据不充足所致。仲裁重视证据,提交仲裁前,必须先收集充足证据再申请仲裁。

为什么很多人劳动仲裁要一年多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调解后还可以起诉吗

不可以,劳动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对实行一裁终审的劳动争议所作出的裁决,用人单位在可以在收到生效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有工伤认定书还要做劳动关系仲裁吗

工伤认定决定书可以证明劳动关系成立。工伤认定是在确认劳动关系的基础上进行,对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异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才会进行认定;有异议的,应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关系仲裁之后再进行认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证明劳动关系成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2009]行他字第12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劳动法》第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认定受到伤害的职工与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职权。此复。2009年7月20日

昨天刚进行了劳动仲裁,到底是调解有利还是开庭有利?

调解还是开庭对自己有利,要看你的案件的基本情况、证据、请求及公司的态度

1.如果,你是因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而离职的,你想要经济赔偿金,公司调解只愿给你经济补偿金。

建议:赶紧调解拿钱即可。

原因:法律规定,劳动者因公司未足额发放工资而离职的,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即使开庭,公司未足额发工资仲裁员也不会支持赔偿金的,不如早些拿钱落袋心安

2.如果,你是被公司辞退的,且有证据证明,而公司调解的时候只愿给经济补偿金。

建议:还是开庭让仲裁员判吧

原因:法律规定,公司违法辞退,需要支付二倍的补偿金,也就是赔偿金。

现在公司只给经济补偿金,那不能调解呀

还有很多情形,不能一一在这都说出来

总结一句话,开庭还是调解,根据自身情况及证据综合衡量后再做决定

附条文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

劳动仲裁开庭审理被申请人承认了关系可是申诉期时间过了怎么办?

如果超过法定的期限起诉,那是有可能被驳回诉讼请求。前不久刚刚在处理破产清算的一个职工债权,便是因为超过诉讼时效问题而被法院驳回起诉。当然,因为劳动争议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相对较少,所以损失也不是很大,但实实在在被拖欠的工资却是拿不回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这是关于劳动报酬争议仲裁的时效规定。作为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依法申请仲裁,否则将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被驳回诉讼请求。当然,诉讼时效不仅存在于劳动争议案件,对于其他民事纠纷同样存在事实时效问题。维权应当依法及时提出,否则有理都将败诉。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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