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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的适用条件(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死刑?)

admin2个月前604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死刑的适用条件的问题,以及和死刑犯,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死刑?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死不认罪是不是绝对不会判死刑?
  2. 劳荣枝会被判死刑吗?
  3. 死刑犯,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死刑?
  4. 杀妻案会是死刑还是缓刑?
  5. 在执行死刑前,死刑犯的哪些要求不会被满足?
  6. 枪决死刑能不能做到使犯人立刻死亡?
  7. 犯人被执行死刑的时候,会感觉到疼痛吗?有何依据?

死不认罪是不是绝对不会判死刑?

1、如果只有嫌疑人口供而没有其他证据,不能给犯罪嫌疑人定罪。法律是这么规定的。

2、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一句口供,而已经有足够证据证明案子就是他做的,那么不认罪并不影响定罪量刑,该怎么判还怎么判。如果认罪态度不好,至少是会影响法官刑事自己的自由裁量权,对犯罪嫌疑人反而不利。

3、杀人罪属于重罪,办案部门一定会重证据轻口供,将证据完全坐实了才有可能结案,总的来讲,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有还是没有一般来讲对案子结果没什么很大的影响。杀人罪一般都是靠DNA鉴定、指纹、凶器等客观证据来定罪。

附:

《刑事诉讼法》第53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劳荣枝会被判死刑吗?

谢谢悟空邀请。

犯罪嫌疑人劳荣枝目前已被依法逮捕,公安机关正对其审讯,检察机关也已提前介入,能否判处死刑,还要待后续的事实证据。在不了解亊实证据的情况下,我不便揣测劳犯是否能判死刑。当然,我内心希望判她死刑。

据新闻报道,犯罪嫌疑人劳荣枝原本有一份令人尊敬的工作,无奈欲望太强,走上了色诱、绑架、杀人的道路。

劳犯22岁那年,在一次婚宴上,认识了杀人犯法子英(已执行枪决),两人臭气相投。此后,劳不再教书,于1996年起,与法犯同居,先后流窜南昌、广州、温州、南宁、合肥等地,多次采取色诱十绑架勒索十杀人方式,先后杀害无辜民众7人。

1999年,杀人犯法子英被判处死刑,公开执行了枪决。但同案犯劳荣枝却乘机逃脱,公安部门虽在全国发布了通辑,但却毫无劳犯音信。直至2019年11月28日,劳犯才被厦门警方抓捕,押回南宁。至此,劳犯已潜逃了整整20年。

劳犯的"高颜值",既是流窜的护身符,也是杀人诱人的敲门砖。杀人犯法子英与犯罪嫌疑人劳荣枝合谋,劳利用色相、姿色勾搭有钱老板,得逞后法犯杀人劫财,两人互相配合,共同挥霍。

杀人犯法子英与犯罪嫌疑人劳荣枝之间的共同点,都是最看重金钱,认为人活着的最大意义就是金钱。为了金钱,为了生活过的好,他们可以杀人越货,无恶不作。在他们眼里,生命根本就不值钱。

在上世纪九几年,人们普遍生活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他们每月都要花消万元以上,奢侈可见一斑。

犯罪嫌疑人劳犯已经归案,在社会上引起不少轰动。劳犯的"高颜值"成为一大看点。但我更期望,大众能从该案的审理中,汲取更多教训。

期盼该案早日公正判决,以慰死者,以慰民意。

死刑犯,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死刑?

被判处死刑,一般在这三种情况下可以不用死,留得一条性命。分别是哪三种情况呢?下面我来跟大家分析一下吧。

第1种情况就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判处死缓。虽然死缓也是死刑的一种,但是在缓刑期间,只要不重新犯罪,缓刑到期之后就会改判为无期徒刑。当然,也没有几个人会傻到被判死缓,还故意去作奸犯科。而且,判处死缓以后会被送到监狱里面改造,监狱里面想要重新犯罪,也不太容易。

第2种情况,就是虽然一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是非常幸运的遇到二审改判或者最高法复核死刑的时候发回重审改判。这两种情况虽然比较少,但是目前我国对于死刑都是本着少杀慎杀的原则。如果确实案件有新的线索或者证据,给个活命的机会也不是不可能。

第3种情况就是在死刑执行前拥有重大的立功表现。比如说检举其他人的重大犯罪事实,比如说发现他人有越狱情况进行举报,比如说有着重大的发明发现为国家作出了重大贡献等等情况。

最后,必须要重申一点: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如果已经铸成了大错,及时自首并主动交代一切,也会为自己争取活命的机会。当然,平时我们一定要遵纪守法,踏踏实实做人,老老实实做事!千万不要去挑战法律的底线和尊严!

杀妻案会是死刑还是缓刑?

在杭州杀人分尸案中,许某某趁着其妻子来女士熟睡期间将其杀死并分尸,手段极其毒辣。于是有网友就会问啊,许某某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缓。我觉得立即执行的可能性会很高,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许某某放下的杀人案,手段特别的毒辣。他将来女士分尸,然后将其尸体冲入化粪池。和禽兽没有区别不折手段,极其的残暴,。

第二点,许某某犯下杀人案,乃是蓄谋已久,早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开始谋划了。由此可见,并非临时起意杀人,而是蓄谋已久的杀人案。

第三点,许某某在警察调查的时候非常的不配合,装作自己什么都不知道。而且一开始还谎称是失踪案,后来又引导警察和记者往错误的方向进行判断。因此可见许某某其人对于案件一点也不配合。

第四点,许某某一点也没有感到愧疚,他丝毫没有感到后悔,不仅如此,他还表现得冷漠无情,对此毫不在意。由此可见,其实此人非常冷血无情,对此案件毫无悔意。

所以综合以上这四点,我觉得许某某可能被判立即执行死刑,应该不是死缓。这也是全国人民所期盼的,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许某某会得到他应有的惩罚。

在执行死刑前,死刑犯的哪些要求不会被满足?

在执行死刑前,死刑犯的哪些要求不会被满足?

古人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待之亦善!死刑犯上路之前,从古至今一般都会尽量满足他们的最后要求,那么,死刑犯的那些要求,不会得到满足呢?

首先来讲就是那些过分的要求,比如说要求对自己停止执行,或者说要求给自己儿子留下几个亿。其实你不要笑,还真的有一些死刑犯临刑之前提出过这些要求。当然,这些明显就很过分的要求,肯定不会得到应许。

其次来讲就是一些不符合规范的要求。比如说出于对死亡的恐惧,想要自己喝的伶仃大醉,然后再上刑场。这个要求也不会得到满足,只会象征性的给上两杯啤酒,可以让他过过酒瘾,但绝对不会让他达到喝醉的程度。当然还有一些给什么同案人带话或者想要帮谁扛罪什么的,这些要求也会得到拒绝。当然,如果只是一些正常的思念或者说一些正常的临别遗言,依旧会得到尊重。或者说自己床下还藏了一些烟或者一些零食分给同监仓的狱友,这些也会得到满足。

当然一些,比如说想要吃点什么美食,或者说想要抽一些烟,或者想要穿的漂漂亮亮一些,甚至于用一些化妆品,这些根据情况都会得到不同程度的满足。比如说一个死刑犯临刑前想要吃北京烤鸭,结果管教还是费了很大的劲给他买了一只烤鸭,虽然不是正宗的北京烤鸭。

这些都体现了临终的关怀和人文的进步。这些也给我们提了一个醒: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遵纪守法才是不变的道理。一旦违法犯罪,我们必将因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枪决死刑能不能做到使犯人立刻死亡?

其实,枪决已经基本上成为历史了,不过作为本村就有刑场的人,还是亲自看过不少次,

因此,这里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让大家真实的了解一下,也算是满足大家好奇。

说实话,到了刑场以后,其实大部分犯人已经吓到仅剩本能的恐惧,如同行尸走肉啦。

就连走路都很难,需要武警帮忙拖着,裤腿啥的都要绑着,为了防止屎尿流出来,唉,

人活到那个时候,可以说是毫无尊严可言,但是,这就是触犯法律的代价,也算是报应。

验明正身以后,就是拍照,有些时候还要签个字画个押啥的,总之,一套流程很快就走完,

接下来,就是武警将他们拖到执行位置,等待执行的口哨啦,两个人前面,一个人举枪后面瞄准,

武警们明显是经过了培训的,每一声哨子都有不同的含义,上膛、瞄准、开枪,

枪响的同时,前两人放手并把犯人拉着向前倾倒,然后,三人头也不回的走掉,

也就是,枪响以后,武警就会头也不回的离开,留下法医来查看现场,决定要不要补枪。

不过,其实步枪近距离的威力还是比较大的,所以,基本上补枪的比较少,很多人都是一下毙命,

当然,也有体质特殊的,补了四枪才结束的,当然,这种情况极少极少,

可以说,只要打准了位置,基本上都是迅速就结束,至于抽搐啥的,那都是正常反应。

当然,死掉后,也的确是屎尿齐流,然后,一个袋子装上,就拉到火葬场啦。

看完你会发现:生命确实比较脆弱,说没有就没有啦,让人禁不住感叹万千,

当然,更重要的是,让人知道:一定要遵纪守法,法律的底线,真的千万不能挑战!

我是老鱼,一个有趣有灵魂的创作者,如果喜欢我,记得点赞评论关注哟!

犯人被执行死刑的时候,会感觉到疼痛吗?有何依据?

从全球范围来看,保留死刑的国家中,近现代的主要行刑方式包括电椅、绞刑、斩首、枪决和注射;而行刑方式不同,带给死刑犯的疼痛感自然是不一样的。如果非要说哪种行刑方式最为残酷,当属石刑法。

死刑是一种极刑,也称生命刑,是以剥夺死刑犯的生命为刑罚方式。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保留死刑的有55个左右。而行刑方式也千差万别,现代主要以枪决和注射为主,但在过去,诸如火刑、虫噬、钝击、碾刑等这种较为残酷的行刑方式也较常见。

我国是保留死刑的国家之一,实际上近些年来我们已经取消了一些适用死刑的罪名,但对于一些罪大恶极、影响恶劣的犯罪份子,死刑是最有震慑和警示作用的刑罚,这大概也是得以保留主因。

过去,我国在死刑执行上以枪决为主。从1997年开始,我们将注射死刑纳入行刑方式中来,形成了枪决、注射死刑并存。我国是全球继美国之后第二个引入注射死刑的国家,之后菲律宾、泰国、越南等国家也将其作为死刑执行的一种方式。

各国之所以将注射死刑纳入进来,实际是从人道主义出发的。相较于枪决,注射死刑不仅表面上更显人道,不会“见红”,更重要的是几乎对死刑犯不会带来任何生理上的痛苦。

为什么注射死刑几乎没有任何痛苦?如果简单解释,注射死刑所使用的药物并非是我们所认为的“毒药”。实际上,注射死刑的药物包括三种,即硫喷妥钠、巴夫龙、氯化钾,三种药物无一例外都是无毒或者低毒的。之所以能终结生命,原理是通过静脉注射,在三种药物“各司其职”下,逐渐让其呼吸衰竭、心跳终止而致死,而非依赖剧毒。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硫喷妥钠是药物成分之一,而其作用是让死刑犯丧失意识。也正是因为硫喷妥钠有让人丧失意识的功效,所以理论上被执行人是感受不到痛苦的,最多可能行刑前有心理上的痛苦。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巴夫龙所产生的呼吸衰竭和肌肉麻痹作用,被执行人就感受不到了。而氯化钾是为了让心跳加速,从而使得药效推进遍布到全身,辅助加速是它的主要作用。

从药物无毒的成分和致死原理来看,被执行人自然是感受不到痛苦的,这就是为什么说注射死刑是最为人道的死刑执行方式。其实如果不从原理角度出发,三种药物同时也用于“安乐死”,药物成分和配比几乎与安乐死无异,安乐死既然感受不到痛苦,那注射死刑自然也是一样的道理了。

虽然注射死刑让死刑犯感受不到痛苦,显得更为人道,但相较于枪决,实际上注射死刑的成本更高、环境要求更高,需要建立专门的药物注射室或药物注射车,相较于枪决只需要在空旷地带执行,投入和成本无疑是巨大的。也正是基于成本的考量,所以现阶段我们并未完全摒弃枪决,多数地区还是以枪决为主,像云南昆明这种完全告别枪决的城市还是少数。

综上,如果单说注射死刑能否给犯人带来疼痛,毫无疑问疼痛感是所有行刑方式中最低的,甚至无任何痛苦可言。

当然,注射死刑的应用面还不算很广,当下枪决仍然是主流行刑方式。但尽管枪决显得不是那么“体面”,实际上也无疼痛感可言,毕竟枪击的是要害部位,能在瞬间致死,还没等疼痛感通过神经刺激传导到大脑,实际上死刑犯已经倒地了。所以枪决的疼痛感也可以忽略不计,除非是“补枪”,但补枪的概率极低,一般都是一枪毙命。

如果非要说疼痛感最大的行刑方式,当属“石刑”莫属。石刑是一种非常古老的行刑方式,也被普遍认为是最残酷的行刑方式。尽管古老,尽管一些国家取消了这一行刑方式,但在某些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比如阿富汗、伊朗、伊拉克、苏丹、印尼等,依然还保留着这种古老而残酷的行刑方式。

所谓石刑,即把犯人的下半身埋在沙土中,然后众人手持石块对其击打,直至死亡。这个过程对犯人造成的伤害和疼痛感自然不言而喻。更重要的是,石块是专门事先挑选过的,目的就是为了给犯人带来强烈的疼痛感,以此达到最大惩戒和作用。

除了石刑,像绞刑、电刑这类的行刑方式,基于不能瞬间致死的事实,实际上也会给犯人带来疼痛,只不过不会像石刑那么显著。

综上而言,执行死刑时,犯人能否感受到疼痛,关键看行刑方式是哪种,如果是注射死刑或枪决,那么疼痛感很小,甚至几乎没有。如果遇到绞刑、电刑、石刑,那就另当别论了。

犯人虽然罪大恶极,剥夺其生命权也是依法审判后作出的,目的是给予他惩罚和对他人起到警示的作用,这本身无可厚非。

但从人道主义出发,剥夺其生命的同时,能否做到尽量减少其痛苦?能否给予其最后的体面?实际上这也是人格保障方面的要求。当然,各国的司法体系不一样,究竟采用何种方式行刑,我们也不能对其评头论足。

我国现在死刑的执行方式只有枪决和注射两种,这两种行刑方式几乎没有任何疼痛感所言,这也是我们司法进步、给予每个人以人格保障的最直观体现,可圈可点。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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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死刑的适用条件和死刑犯,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死刑?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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