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赔偿标准是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决定。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主要包括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等。
一、
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赔偿标准
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赔偿标准如下:
1.一般应当按照因合同解除所造成的损失来确定,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2.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
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包括哪些
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包括:
1.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导致对方当事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合同解除如何约定异议期
找法网提醒,合同解除约定异议期是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解除权行使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