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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管辖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管辖权)

admin3周前1497

法律的各种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对此12364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管辖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管辖权的问题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律师解答: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立案追诉。如果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审理比较合适,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或者有支付能力而不支付劳动报酬为手段,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后仍不缴纳。

法律依据

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76-1条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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