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父母多少岁需要赡养费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父母扣除标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 个人所得税父母扣除标准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岳父母不属于被赡养人范围,对这个规定你怎么看
- 赡养公公婆婆或岳父母的花费,可以享受个税抵扣吗
- 离婚后小孩判给了对方,我还能申报个人所得税抵扣吗
个人所得税父母扣除标准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是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注意事项:
倘若是因为没有按时报送或者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而致使多缴税款的,由于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申报纳税,纳税义务人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信息的下一个月办理预扣预缴申报时,申报享受并准确缴纳预缴税款。
中国境内的员工(属于中国税收居民个人的)被派往国外工作,符合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可按规定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岳父母不属于被赡养人范围,对这个规定你怎么看
作为一名税务工作者,我首先要说的第一点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只是针对纳税人的一项减税政策,跟赡养义务不对等的,不能强行捆绑。
其次如果加入岳父母,个税附加扣除牵扯的方方面面太多,而且现阶段我们的技术手段也达不到要求,不具有可操作性!
而李克强总理要求,个税改革要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税负降低了,实际收入增加了。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改革个税,合理减负”的承诺兑现了!尤其是首次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为咱“个性化”减税。这是前所未有的重大税制改革!既然是改革那就一定会在推进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我相信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还会动态调整,会越来越完善,越来越好的!
赡养公公婆婆或岳父母的花费,可以享受个税抵扣吗
赡养公婆或岳父母,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的细则规定,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享受税前抵扣。只有出现极端特殊情况,才可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一、赡养老人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具体规定1、被赡养人年龄限制:其中一人或者多人年满60周岁!
2、被赡养人的身份:纳税人的父母亲、养父母亲、无赡养人的祖父母三种身份!
3、税前扣除标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前扣除2000元/月。独生子女满足上述条件的,扣除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无论是何种分摊方式,单个纳税人最多扣除1000元。
二、公婆、岳父母的身份无论是公婆还是岳父母,相对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而言,即其配偶的父母(养父母)!不属于专项附加扣除被赡养人的三种身份之一!
因此,从单一身份看,无论是无论是公婆还是岳父母,对于儿媳和女婿均不得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三、税前扣除与赡养义务虽然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明确,赡养公公婆婆或岳父母的花费,不可以享受个税扣除。但,通篇未就赡养义务做出具体法律解释!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却不可断章取义,因为是否有赡养义务的讨论,伤了家庭和气,毁了家庭幸福!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婚姻法》规定的赡养义务,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美德和传统,无论是女婿还是儿媳,尊重孝道任何时候不会错!
从家庭共同财产的相关法律规范看赡养义务,配偶的法定义务是协助赡养!最直观的就是经济付出(当然经济付出不是唯一的),这样的经济付出用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和履行赡养义务没有区别!
四、什么情况下公婆或者岳父母可以税前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被赡养人的三种身份界定,笔者总结得出,只有一种罕见的情况下,可以作为税前扣除!也就是纳税人的岳父母,同时是自己的养父母;或者纳税人的公婆,同时具备养父母的身份时,才可以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五、综述年满60周岁的公婆、或者岳父母,是否可以作为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条件,无论从公益良俗,还是相关法律的角度去争论,均没有任何意义!个人所得税实施细则,公婆或者岳父母不是税前扣除被赡养人的概念,仅此而已。家庭和睦,身体健康才是每个家庭追求的共同目标!
离婚后小孩判给了对方,我还能申报个人所得税抵扣吗
不能。
如果父母离婚后小孩判给了对方,对方成为监护人,则该小孩的个人所得税可以由监护人进行申报抵扣。离婚后,您如果没有监护权,就不能将小孩的个人所得税用于自己的所得税抵扣。您仍然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条件,对自己的其它所得税项目进行抵扣。
好了,关于父母多少岁需要赡养费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父母扣除标准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