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加班需要审批才算有效加班合理吗,加班申请,领导自己给自己审批可以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平日加班4小时如何取证
- 辛辛苦苦加班一年,索取加班费竟被告知加班无效,公司是否应该付加班费
- 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否认劳动者加班事实是否有效
- 加班申请,领导自己给自己审批可以吗
- 公司让你天天加班,但是有加班费,你愿意吗
- 口述公司安排加班事实算证据吗
- 工地没有节假日,晚上强制加班没有加班费,是违法的吗
平日加班4小时如何取证
对于这个问题,虽然看似证据充足,但从实际案件裁决的角度,实际还有很多问题没明确。
先分析下关键点。首先,你括号里说的“举证倒置"没有任何意义,公司举证你会认吗?公司会傻到主动提供对你有利的证据吗?比如你说打卡记录是8:00-20:00,那公司举证的是8:00-16:00,你会认可吗?最后还不是要你自己来举证吗?
一、是在某餐饮公司工作。虽然早晚打卡时间是8:00-20:00,但中间休息吃饭多少时间还得明确下。虽然不知道您的岗位是什么,但如果是门面店,一些餐饮公司上班是三班倒,在用餐高峰期时其中两个班次有部分时间重合。
二、劳动合同约定的8小时工资,这个没问题,可以固定加班费计算基数是2600元。
三、打卡记录12小时,是否有效,一是看打卡记录能否证明来源是公司,二是打卡记录并不能证明是公司特意安排的。
四、摄像记录,也不一定能证明加班有效,具体看下文。
五、工作记录,这个得看是什么样的记录,是否有公司的痕迹,这个是最关键的,也最有机会证明加班是公司的安排。
这多出的4个小时加班怎样才算有效加班?不要以为每天上班超过8小时了,公司就一定得给加班费!虽然看到这个话很多人会生气,凭什么!如果照这么说,我搬一张床睡在公司,然后打卡,那公司是不是要给我24小时的工资和加班费呢?很明显不是!
但我们得从显示角度出发,所以以下几点是关键!
一、公司制度怎么规定的,是否有规定加班要经过公司的批准和审批?这个条款是非常关键,大部分公司制度上都有这条,就是为了防止混加班的情况出现,这也是996公司的手法!公司只对经过公司审批的加班负责,未经公司审批的加班无效,员工如果来那是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二、即便加班经过公司的审批,你还得证明你有按照批准的时间打卡上班。(打卡记录的有效性就非常关键)
三、如果公司没有相关的制度,那么只要能证明打卡记录有效即可。但这也不容易,一般打卡记录是电子记录,也有有纸卡的,但重点看能否证明是公司的。比如盖章、签字等,否则公司也可以不认可。
您这个案子的风险提示如下!一、打卡记录如果是电子档,那基本没什么效果,因为公司肯定不认可,说你是自己编造的。除非有公司签字或盖章的考勤记录。
二、摄像记录,只能证明你到过现场,你不可能每天加班的4小时,就拍摄4小时录像吧!所以最多证明你到过工作地点,再退一步说,你拍摄的时间能证明加班事实,那么4个小时你拍摄了多少分钟?公司可能只需要支付你拍摄时间的加班费。
三、工作记录。工作记录不知道是纸质的还是信息类的。如果是纸质的,主要看有没有上级领导的签字,如果有领导的签字,那么可以证明。如果是信息的,能证明是公司安排你加班的也行。但这里有个问题,这个写工作记录,你能证明每天4小时的加班吗?有的也许只能证明2个小时,有的只能证明一个小时。
四、你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证据,不过你自己一样得准备证据,做好质证的准备,毕竟公司肯定会有所动作。
五、关键是看下工作有没有关于加班审批的制度,这是最关键的。
总的来说,你的风险就是,能够证明加班是有效加班,就算能够证明加班是有效加班,但是否能证明每天有4个小时加班。证明加班费可以说是劳动仲裁中相对比较难的一点。
辛辛苦苦加班一年,索取加班费竟被告知加班无效,公司是否应该付加班费
【凡尘漫记】观点:员工主动加班,用工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法》对于加班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从这一条规定中,加班的条件有2点:
1,用工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员工提出加班要求。
2,加班时间是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延长的工作时间。
我们来看你朋友的情况,他是为了完成任务,晚上主动加班的。也就是用工单位没有对你朋友提出加班要求。员工主动加班,用工单位确实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现在你朋友如果希望公司支付加班费,首先与公司领导协商,你朋友主动延长加班的原因是公司拖欠其他员工工资(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已经违法),导致员工离职,人员减少,你朋友是为了完成积压的任务,主动加班,对公司来讲,这样的员工也是认真负责人的员工,辛辛苦苦的加了一年班,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这样的情况下,公司不愿支付加班费,也寒了你朋友的心。
协商不成,你朋友如果不放弃讨要加班工资,可以向劳动部门提起仲裁,仲裁是谁主张谁举证,你朋友需要提供考勤记录,加班工作情况,同事证言等能证明自己在标准工作时间外,延长时间加班,并为公司提供劳动工作的证据。还有公司是否有对于加班制定规章制度,有没有制定加班审批制度,加班是否需要公司审批确认等信息。如果公司没有加班审批制度,仲裁部门对事实上的加班时间是会支持支付你朋友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否认劳动者加班事实是否有效
对于加班,最近几年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而讨论最多的就是加班费。现如今,彷佛不加班就不是好员工,鼓吹996才是奋斗者的标签。而对于员工来说,似乎已经适应了超时加班,只要公司给加班费就行。但恰恰有很多公司一边让公司加班,一边不想给加班费,或者不足额支付加班费,并且处心积虑的从规章制度、证据角度来可以规避加班的事实。那么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否认劳动者的加班事实是否有效呢?到底什么样的加班才算有效加班,公司才要支付加班费?
存在加班事实,和公司是否要支付加班费,是两个概念。你在8小时之外,或者周末去公司上班了,那么加班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并不会因为公司规章制度或是其他原因,就能否认掉加班事实的。
公司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则要看这个加班是否有效!我们要记住,如果是员工因个人主动行为的加班,公司是无需支付加班费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自愿加班”。
很多公司就恰恰利用“自愿加班”这一点,玩很多套路,造成员工自愿加班的事实,从而避免支付加班费。
那为什么自愿加班,公司就可以不支付加班费呢?这也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公平公正原则来进行的。如果公司并不需要员工加班,但员工为了混加班费,私自跑去公司加班混加班费,某种程度上对于公司来说不公平。
公司是如何营造员工自愿加班的?现实当中,有很多公司既想要员工加班,但又不想支付加班费,因此会有以下这些套路。
一、公司制度中约定:加班必须要经过申请和审批,只有经过公司批准的加班才算有效加班,否则视为员工自愿加班。
二、公司停掉加班时间的打卡功能,导致员工无法拿到加班时间的考勤记录。
三、公司在公开场合,只说:“不提倡员工加班,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没完成的,自己想办法解决!”但实际上安排的工作,不靠加班是完不成的。
四、公司在绩效考核、升职加薪、年终奖的评估上,暗地里将加班时间作为评判标准之一,用这种潜规则,让员工不得不经常性的自愿加班。
什么情况下公司才需要支付加班费?有效加班是如何定义的呢?我们必须要结合公司制度、加班的事实来综合分析。
一、看公司的制度规定。如果有明确规定加班需要经过审批,那么原则上只有经过审批的加班,公司才需要支付加班费。
二、要有加班期间的出勤记录。无论是加班期间的打卡记录,还是其他证据能够有证明加班出勤的,我们都需要保存好,不然即便有经公司审批的加班申请,但没有实际出勤,公司也是无需支付加班费的。
三、要有加班期间做与工作相关事情的证据。如果我们加班时间玩游戏、看电影,那肯定是不行的,不过这一块公司也很难证明。因此在加班时间我们工作内容和成果就非常重要,比如加班期间和同事、领导讨论工作的事情,或者将工作成功发公司给领导查阅等等。
四、即便公司有制度规定加班要经过审批,但如果是公司主动安排和要求员工加班的,即便员工在加班时没有审批记录,公司也是要支付加班费的。比如公司领导直接发信息要求你今天晚上加班,或者公司发布的排班表要求你加班等等。简单来说,公司要求你加班,这个效力是优先于公司制度的,当然,我们必须要收集好公司要求你加班的证据。
五、如果公司制度并没有规定加班需要审批,那么重点就是看加班的出勤打卡、加班期间的工作产出来判定。这个时候,只要能证明存在加班的事实和有加班的工作产出,那么公司也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
六、虽然说公司对最近两年的考勤、加班情况负有举证责任义务,但公司可以提交你没有加班记录的考勤,因此实际上举证还是得靠我们自己。加班费可以追诉整个在职期间的,并不受2年有效期的限制,不过难点就是加班的有效证据非常难收集。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以规章制度只能影响到你的加班是否属于有效加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并不能否认你的加班事实,而对于加班事实,举证责任基本在我们自己,所以平时一定要注意。
加班申请,领导自己给自己审批可以吗
通常不可以
第一,审批流程中是上级审批下级的申请,自己审批自己的申请容易出问题
第二,如果上级有授权,允许这样操作也是没问题的
第三,涉及职业道德和操守问题,自己给自己审批更要严格,这样才能规避风险
最后,加班涉及员工利益,要客观处理才能更好的完成工作
公司让你天天加班,但是有加班费,你愿意吗
兄弟,你的想法太天真了,我们国内的企业可没有几家这样的公司的哦,我们国内一般只存在两种情况,第一种,让你天天加班的公司,那么一般是没有加班费的;第二种,如果有加班费的公司,一般又是严格控制加班的,所以,你想通过拿加班费提高收入?很难!
有人可能会说,工厂的生产一线员工不是有加班费么?其实不是,因为他们大多数是计件的,是多劳多得的,所以没有加班费一说。那办公室人员可以通过加班多拿点钱吗?事实上你还是想多了,现在的老板都很抠门,他们视财如命,特别是民营企业,本来就利润微薄了,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能活下去就已经不错了,如果还要给员工那么多钱,自己还有利润吗?自己的公司还能活下去吗?所以,想靠加班赚点钱,难啊!
现在的公司一般有两种做法,第一种是最常见的,就是鼓励员工多加班,加得越晚越好,但不给加班费,当然,有一些公司还算有一点人性,他们会给加班的员工提供一点便利,也可以叫福利吧,比如有些公司规定,员工加班到晚上8点钟有免费的厂车坐,加到9点钟有免费宵夜,加到10点钟以后则可以打车回家车费报销,但就是不给员工加班费,这是第一种做法,也是最常见的。第二种做法,就是加班会给加班费,但是严格控制加班,每次加班需要写申请,说明加班理由,经过层层审批,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申请到加班的,要看工作的紧急程度,看跟领导的关系才能申请到的,像这种公司虽然名义上有加班费,实际上很难申请下来,这是第二种做法,其目的跟第一种做法一样,就是想省钱罢了。
所以,对于题主所说的情况,实际上是非常少见的,哪怕真的有公司愿意给,也是不按劳动法给的,只会意思一下给点小钱,也就相当于吃个宵夜的钱而已!
口述公司安排加班事实算证据吗
我有一个当事人,劳动合同里写着,公司不建议员工加班,如果加班需要领导审批,还有审批程序,这个当事人加了4年班,最后想主张加班工资,但是他除了口述以外没有任何书面的证据,所以这样的情况主张加班费的风险极大,没有书面证据一般不会得到支持的。但是,如果你加了4年班,写申请,申请你是交上去的,你能拿到的机率也很小,所以,主张加班费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情。
工地没有节假日,晚上强制加班没有加班费,是违法的吗
工地没有节假日,晚上强制加班没有加班费,是违法的,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节假日期间的工资以及加班期间的加班费。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追讨两年前的加班工资,但是需要劳动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加班需要审批才算有效加班合理吗,加班申请,领导自己给自己审批可以吗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