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

admin1周前847

其实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2019年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标准,每月城乡居民养老金上涨多少
  2. 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
  3. 养老保险补交新政策是什么
  4. 补交养老金最新政策
  5. 养老保险二次补缴新政策是什么
  6. 五七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2019年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标准,每月城乡居民养老金上涨多少

2019年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标准,每月城乡居民养老金上涨10%

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

1、截至2018年12月31号,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2、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号,男年满四十五周岁未满六十周岁,女年满四十周岁未满五十五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进行补缴的,一次性补缴期限不得超过十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的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补缴以后每年继续补交至男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五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手续,不满十五年的,继续缴费至满十五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养老保险补交新政策是什么

养老保险补交新政策。参保补缴范围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2018年6月30日前曾经与我省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养老保险补交新政策有哪些的知识,一起看看吧。

养老保险补交新政策

一、参保补缴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2018年6月30日前曾经与我省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二)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二、缴费办法

正文内容可以多行编辑哟!全角输入两个空格就可以做到首行缩进了。

1缴费年限

1.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2018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2018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缴费基数和比例

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0.6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

2018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2018年前的缴费基数,可按2018年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2018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2018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各设区市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3个人账户

补缴期间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总额的8%一次性记录。

(四)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三、待遇计发

(一)1995年9月30日前按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二)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按规定补缴参保后,达到本通知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按规定补缴满15年后,按以下办法计发待遇,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按赣府厅发〔2006〕41号、赣人社字〔〕243号等文件计发,以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2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基本养老金=实际缴费年限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

实际缴费年限养老金按赣府厅发〔2006〕41号、赣人社字〔〕243号等文件计发,以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参保时上年度全省(或设区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995年9月30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

四、补缴程序

符合补缴范围条件人员,按属地原则,可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

(一)申报

由个人填写《江西省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曾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过未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核表》(详见附表),向原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企业不存在的,可直接向企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申请。

申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职工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能够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二)审核

1.经原工作单位(或现管理机构)初审(主要核实申报人的姓名、出生时间、城镇户籍、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报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2.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个人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报人的基本情况。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再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申报人员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

五、其他

(一)按本通知规定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后死亡的人员,按规定享受丧葬抚恤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可以继承。

(二)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其原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应在办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手续时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由本人自愿选择按国家和省政策规定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或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其原已享受养老生活补助或遗属生活补助的,在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停发其养老生活补助或遗属生活补助。

(三)《社会保险法》实施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四)原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达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仍不满15年的,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且未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补办参保缴费。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不再按本通知规定重新补办。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现有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政策规定执行。

七、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补交养老金最新政策

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主要是年满60周岁且之前没有购买过养老保险的居民,将不再提供老人生活补助,其次是至退休年龄未缴满15年或者没有购买养老保险的居民也无法一次性补缴社保。

2021年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主要变化是在两个方面:一是年龄已满60周岁且之前没有购买过养老保险的居民,将不再提供老人生活补助;二是至退休年龄未缴满15年或者没有购买养老保险的居民也无法一次性补缴社保。

那么有哪些特殊情况可以补缴呢?

①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果你是居民社保没有缴满15年是可以进行补缴的,但是需要达到的要求就是最高补缴年限不得超过15年。

②劳动仲裁或是法院诉讼被通过的,如果你想要进行补缴,可以采用劳动者维权的方式进行起诉。在胜诉之后就可以去有关部门进行社保补缴。

③辞职或者短期离职员工。

④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的情况,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依然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其劳动关系健在,就有权利要求补缴。

养老保险二次补缴新政策是什么

国家出台补缴养老保险费新政策,对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人员及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做出明确规定,为各类人员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只要男满45岁,女满40岁即可进行养老保险补缴,但一次最多只能补缴10年,需缴纳62952元。而男满60岁女满55岁则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需缴纳94428元。到法定年龄后,根据各地情况每月可领取800-1300元的养老保险,若每月1300元,则需6年回本。若每月800元,则需9.8年回本。

参保人应年满16周岁、具有当地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含在校学生),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五七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五七工养老保险政策是:n一、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范围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可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一)本通知下发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据政策规定,此次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的“五七工”必须还符合以下条件:

(一)2010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二)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呼和浩特市城镇户籍;

(三)1995年年底之前工作满三年;

(四)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而且,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如果已经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正在享受遗属生活待遇的,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不得同时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待遇

文章分享结束,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和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本文链接:http://flwt.12364.com/flwt/6a00b2d378cc0af8.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