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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法律(围标罪和串标罪的区别)

admin3个月前607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串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法律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串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法律以及围标罪和串标罪的区别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投标单位存在关联是否视为串标
  2. 国企围标怎么处罚
  3. 围标罪和串标罪的区别

投标单位存在关联是否视为串标

你掉入了一个常见误区: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是认定串标的依据,最多构成重点核查的对象,串没串标要看是否存在串标行为,没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也可以串通投标。关联关系达到法定条件(法定代表人相同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属于法定不能同时投标的情形,同时投了均无效,也不叫串标。你说的情形看是否可以往“存在管理关系”上靠,够得上,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

国企围标怎么处罚

一、围标串标的处罚是怎样的?

1、围标串标的处罚诸如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情节严重的将会被量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九条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单位若是想要投标,那么首先需要确定自己满足招标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所规定的条件。在这就是在投标的过程之中,不得采取任何的形式与他人串通投标,否则投标人将有可能会受到诸如被责令支付罚款等的处罚。

围标罪和串标罪的区别

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指几个利益相关的投标人投标前串通一气,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迫使其它投标者放弃投标,使某一个投标人中标,从中获取巨大非法利益且给招标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

文章分享结束,串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法律和围标罪和串标罪的区别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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