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的一些知识点,和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一般怎么收取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一般怎么收取
答:
1、招标代理服务费一般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收费进行一定的下浮计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一般是谁委托谁支付,即招标人支付。
3、也有部分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在代理合同中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4、招标人支付一般在招标完成,且完成招标备案资料后一周内支付。
5、如果约定的中标人支付,则一般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6、招标代理服务费一般不会要求投标人支付,只有在投标人中标后,即中标人才有可能需要支付。
7、若中标人支付而中标失效,则失效是谁的原因就由谁来补偿。
8、另外一点,一般重新招标补偿大概为原代理收费的30%,具体可以约定。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一般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收费进行一定的下浮计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一般是谁委托谁支付,即招标人支付。
3、也有部分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在代理合同中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4、招标人支付一般在招标完成,且完成招标备案资料后一周内支付。
5、如果约定的中标人支付,则一般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6、招标代理服务费一般不会要求投标人支付,只有在投标人中标后,即中标人才有可能需要支付。
7、若中标人支付而中标失效,则失效是谁的原因就由谁来补偿。
8、另外一点,一般重新招标补偿大概为原代理收费的30%,具体可以约定。
招标代理费标准是多少
1.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货物招标取1.5%,工程招标收取1%,服务招标收取1.5%。
2.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货物招标为1.1%,服务招标0.8%,工程招标0.7%。
3.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8%,服务招标0.45%,工程招标0.55%。
4.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5%,服务招标0.25%,工程招标0.35%。
5.中标金额5000-10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25%,服务招标0.1%,工程招标0.2%。
6.中标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05%,服务招标0.05%,工程招标0.05%。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是什么呢
1、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①“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②“第十条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二、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中“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修改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根据这一段文字描述,可理解为:招标代理机构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向中标人收取。因为,只要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人当然没有异议(而且,多数招标项目均是按此方式收费的)。3、相关法规未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时间。具体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约定。
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6000-5000)×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招标公司收费标准计算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六条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
第七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招标代理业务性质分为:
(一)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服务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二)原材料、产品、设备和固态、液态或气态物体和电力等货物及其附带服务的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三)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保险等工程和货物以外的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第八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九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出售招标文件可以收取编制成本费,具体定价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制定。
第十条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
工程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货物招标和服务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收取代理费用和出售招标文件后,不得再要求招标委托人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业务中有超出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招标委托人就所增加的工作量,另行协商确定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委托的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招标投标管理职能分工规定履行监督职能,要求招标投标当事人履行审批、备案及其他手续的,一律不得收费。
违反前款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以及收取管理性费用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计委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计委及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废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
(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好了,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和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一般怎么收取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