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诉讼费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如果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就要按照双方的责任大小来分担。另外,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是,治安行政案件每件5元—30元,专利行政案件每件50元—400元,其他行政案件,则每件30元—100元。
一、
行政诉讼诉讼费谁承担
行政诉讼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这是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分担,如果是共同诉讼人败诉,由人民法院视情况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找法网提醒您,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一并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败诉的行政机关负担。
2.双方当事人分担。对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按双方责任大小分担。
3.驳回起诉的案件受理费由起诉人负担。
4.驳回上诉的由上诉人负担上诉讼案件受理费,双方都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5.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二、
行政诉讼费用怎么收
行政诉讼费用收取如下: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
4.行政案件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
三、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哪些人
行政诉讼当事人又可称为诉讼主体,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共同诉讼人。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它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