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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成立的要件有哪些条件呢(盗窃罪成立的要件有哪些条件和标准)

admin1周前872

盗窃罪成立的要件条件有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故意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侵犯了他人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

一、

盗窃罪成立的要件有哪些条件

  盗窃罪成立的要件有下列条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

盗窃罪多少算数额较大

  盗窃罪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算数额较大。找法网提醒您,而盗窃罪的量刑是主要根据犯罪的数额进行量刑标准的,根据数额的量,那么可以判刑的最低处罚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会是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

盗窃罪开庭审理流程

  盗窃罪开庭审理流程有:

  1.开庭,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

  2.法庭调查,合议庭要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参加下,通过提出证据和对证据进行质证,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3.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依据法庭调查中已经调查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证据有何种证明力和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罪责轻重、应否处刑和如何处罚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在法庭上当面进行论证和反驳的诉讼活动。

  4.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在法庭审理结束之际,就自己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最后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活动。

  5.评议和审判,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应当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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