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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量刑(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如何判刑)

admin1周前541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量刑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量刑的知识,包括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如何判刑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立案标准
  2.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3.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处罚
  4. 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构成要件
  5.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如何判刑
  6.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7. 实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犯什么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立案标准

法律主观: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为: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或者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十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第404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为徇私情、私利,违反规定,对应当征收的税款擅自决定停征、减征或者免征,或者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2、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四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客观: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2、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指使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4、其他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犯罪构成有:
犯罪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犯罪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处罚

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会这样判刑: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属于渎职类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四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税收是国家财政收人的主要来源。依法保障国家的税收,对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税务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行为首先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所谓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利;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权,但是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其次必须有不征、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所谓应征税款,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种税率应当向纳税人征收的税款。所谓不征,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明知纳税人应当缴纳税款,但是不向其征收,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决定纳税人免缴税款。所谓少征,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向纳税人实际征收的税款少于应征税款,或者明知不具备减税条件,弄虚作假擅自决定减税的。(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就是指在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中代表国家依法负有向纳税人或纳税单位征收税款义务并行使征收税款职权的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明知自己不征或者少征税款的行为,破坏了有关税收管理法规,会给国家税收造成严重损失,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过失不构成犯罪,如果税务工作人员在税收征管中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过失地给国家税收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按本法第397条的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至于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贪图钱财等不法利益,有的是因碍于亲朋好友情面而徇私舞弊,有的是出于报复或嫉妒心理而徇私舞弊等,动机如何对本罪构成没有影响,可以在量刑时作为因素之一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四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如何判刑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是指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四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2、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指使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等。

实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犯什么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构成:

(1)犯罪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犯罪主体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3)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税务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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