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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劳动关系的时效(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如何区分)

admin4个月前573

大家好,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时效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如何区分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正当程序的时时限性与时效性
  2. 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如何区分
  3. 追缴社保时效最新规定
  4. 补交社保的条件和流程
  5. 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还适用劳动仲裁时效吗
  6.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有时效规定吗

正当程序的时时限性与时效性

劳动争议时效,即我们日常所称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在法定的时效期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届满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法律制度。

在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时效期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会对权利人的实体权利进行保护,但在法定的仲裁申请时效期届满之后,权利人再行使请求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便不再进行保护,也即权利人丧失了胜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如何区分

关于劳务工与事实劳动关系的区别,首先从劳动者资格,与企业的隶属关系、劳动报酬给付形式、争议的法律适用范围等方面去判断。

一般企业劳务工的签订主体为退休人员,大学生或者提供某种劳动的劳动者签订居多。劳务工实际与企业没有从属关系双方只就合同约定的劳动行为提供服务完成即可。劳动报酬以合同约定给付,没有奖金、绩效工资的形式。合同签订的双方为平等的自然人没有隶属关系,争议可适用<<民法通则>>或者<<合同法>>.

而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者需要服从公司管理与支配。争议时适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所以可从当劳动者主体资格合格,与公司属于隶属管理关系,且劳动报酬的给付形式等多方面判断后就可以排除劳务关系。那么相应权利义务便可以确定了。

此外:劳务派遣工实际仍然是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关系为劳务用工关系。

追缴社保时效最新规定

一、社保补缴追缴时效是多久

1、劳动者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补交社保的条件和流程

补交社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未缴纳社保,并且缴纳社保的时间还没有超过补缴期限(即补缴时限,当地社保征收机构会规定不同的补缴期限)。

2.可以提供准确、完整的缴费记录和相关材料。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社保的补缴:

1.在当地社保征收机构或社保服务大厅咨询和办理补缴手续。

2.根据当地社保征收机构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材料、工作单位证明、个人社保账户信息等。

3.缴纳相应的社保费用,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选择一次性缴清或分期缴纳。

4.社保征收机构核对材料和缴费记录,确认补缴是否符合规定,如符合规定,则补缴成功。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社保征收机构具体的补缴流程和材料要求可能会有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的社保征收机构或者社保服务中心,了解具体的要求和流程。

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还适用劳动仲裁时效吗

关于劳务工与事实劳动关系的区别,首先从劳动者资格,与企业的隶属关系、劳动报酬给付形式、争议的法律适用范围等方面去判断。

一般企业劳务工的签订主体为退休人员,大学生或者提供某种劳动的劳动者签订居多。劳务工实际与企业没有从属关系双方只就合同约定的劳动行为提供服务完成即可。劳动报酬以合同约定给付,没有奖金、绩效工资的形式。合同签订的双方为平等的自然人没有隶属关系,争议可适用<<民法通则>>或者<<合同法>>.

而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者需要服从公司管理与支配。争议时适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所以可从当劳动者主体资格合格,与公司属于隶属管理关系,且劳动报酬的给付形式等多方面判断后就可以排除劳务关系。那么相应权利义务便可以确定了。

此外:劳务派遣工实际仍然是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关系为劳务用工关系。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有时效规定吗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确认劳动关系的时效和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如何区分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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