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0068282

24小时电话

民法上的优先权有哪些内容(物权优先权)

admin3个月前160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民法上的优先权有哪些内容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物权优先权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一、优先债权的范围有哪些

1、优先债权的范围一般包括:税收、雇员工资、破产程序的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等。

2、优先债权,劣质债权的对称。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民法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海商法中因共同债权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均属优先债权。在破产法中,能先于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均属优先债权,如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所收取的诉讼费用、破产企业支付给清算组织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破产费用,均属于优先债权。只有优先债权得到清偿后,一般债权才有机会得到清偿。

二、优先购房的条件

条件可以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姻状况:结婚或已婚的夫妻通常享有优先购房的权利。

2.居住证明:有本地居住证明或户口本的人可能享有优先购房的权利。

3.公积金缴纳:有连续缴纳公积金的记录,且缴纳时间较长的人可能享有优先购房的权利。

4.特殊群体:一些特殊群体,如军人、退休人员、残疾人等,可能享有优先购房的权利。

关于民法上的优先权有哪些内容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本文链接:http://flwt.12364.com/flwt/7695c31c74572157.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