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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是什么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会有影响吗?)

admin3个月前715

其实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是什么法律规定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给法院邮寄起诉材料遭拒收,诉讼时效会有影响吗?,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是什么法律规定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2021民法典对执行期限的规定
  2. 为什么法律要规定有的欠条二年后失去诉讼条件或失效,欠债的人故意耍赖拖延时间怎么办?
  3. 给法院邮寄起诉材料遭拒收,诉讼时效会有影响吗?
  4. 手机短信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法律有没有规定
  5.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2021民法典对执行期限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百九十七条??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二、诉讼时效的特征:

(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

(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

(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

(5)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诉讼时效的终止等都作了具体的说明。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三年,它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日应为知道或应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的当天,我们应该注意的是,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应尽快维权以免错过诉讼时效。

为什么法律要规定有的欠条二年后失去诉讼条件或失效,欠债的人故意耍赖拖延时间怎么办?

目前《民法总则》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来说,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话,有的法院会认定欠条的诉讼时效是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

再是,超过诉讼时效的欠条或借条并不失去诉讼条件或失效。作为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借条或欠条也不会失效,只是对方获得诉讼时效的抗辩权。若对方在诉讼中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那官司就会败诉。

另外,诉讼时效是会中断中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详细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情况。所以,作为债权人可以在诉时效到期前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即可。主张债权的形式有很多,但若债务人故意耍赖拖延时间,建议债权人及时提起诉讼。

“法律是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如果作为债权人的自己都不注意自己的权利,不行使自己的权利,自己都不在意的,法律自然也不会去保护。

给法院邮寄起诉材料遭拒收,诉讼时效会有影响吗?

诉讼时效中断。《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12条明确规定了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之日起中断。法条链接:《民法总则》第19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说明:上述法律规定,并没有对提起诉讼情形下中断诉讼时效,有附加任何的限制性规定。即法律没有规定只能在提起诉讼后没有撤回起诉或没有被按撤诉处理才能认为是“提起诉讼”。那种将起诉状送达给被告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做法是把“当事人主张权利”与“提起诉讼”混同了。只有在当事人主张权利时才会要求主张权利的通知要到达相对人,而当事人提起诉讼则是另一个独立的法定诉讼时效中断事由,不受起诉状是否送达对方的约束。

手机短信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法律有没有规定

只要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就会发生中断 所以你有事没事发个短信就行了 民法的诉讼时效针对的是请求权,并且有一些请求权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比如请求停止侵害的权利。 刑法中追诉时效也有类似的规定,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应当立案不予立案的也不受限制。 根据当代的刑侦手段来看,追诉时效基本就没什么用处了。 综上所述,基本是可以无限延长的,当然我国有20年最长诉讼时效限制。 是需要保障,但是你要去起诉啊,不然给一百年也解决不了问题。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一.案例回顾

原告张某于2015年6月、7月在被告顺利建筑公司某项目部打工,由于公司未如期支付工资,该项目部经理郝某在2015年8月向原告出具欠条1张,内容如下:今欠张某2015年6月和7月工资共计18000元,承诺将在2015年8月31日前付清一半,剩余款项将在2015年915日之前付清。该欠条中加盖了“被告顺利建筑公司某项目部”的印章。

然而,此后被告公司并未如期支付张某工资,原告张某于2018年8月10日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顺利建筑公司支付18000元工资及逾期利息3060元(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自2015年8月31日起暂计算至2018年6月30日)。

被告顺利建筑公司以原告的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

二.划重点

本案的争议点在于: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催讨欠款的聊天截图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有一种说法认为: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原告张某提交了与项目经理郝某在2017年1月份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复印件。因此,可以视为原告有向被告顺利建筑公司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应该从2017年1月份开始起算。

另一种说法则认为: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原告张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是复印件,且没有提交手机原件及对方微信账号的信息。因此,无法证明这是原告张某与项目经理郝某的聊天记录截图。另外,被告并不认可原告的证据,且项目经理郝某至今下落不明,无法证明证据的真实性。故应视为诉讼时效没有中断,本案的诉讼时效为2年,即2015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16日。应该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

三.小编分析

首先,原告张某于2015年6月和7月在被告公司某项目部任职,且「欠条」上也有被告公司的公章。因此,顺利建筑公司被视为本案的被告成立。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本案中的「欠条」于2015年8月20日出具,最终清偿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也就是说,截止至2017年9月16日,诉讼时效到期。

第三,关于原告张某所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复印件,证明张某在2017年1月份向项目经理郝某主张过权利,能否中断诉讼时效呢?

不能!!!原因有四:

①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因此要求微信聊天记录的来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②微信注册必须是实名制,才能确定微信聊天的双方是否为案件的当事人;

③微信聊天的时间必须在涉案的时间段内;

④微信聊天记录内容必须具有相对完整性,可以反映当事人想要证明的事实,不能是模糊不清的。

根据以上4点,让我们来看一下原告张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首先,张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只有部分内容,且截图中所显示的聊天时间只显示了「1月20日」,没有显示具体年份,可视为时间不完整,无法确认是否在涉案的时间段内。其次,因为未提供微信账号的信息,因此无法确认聊天的对方就是项目部经理郝某。

综上所述,可以视为张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无法证明张某是否在2017年向项目部经理安某讨要过欠款。因此,无法视为诉讼时效中断。

利用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确实可以中断诉讼时效,但有一定的条件。如果债务人有此类需求,切记根据上述4点保留证据,使得你的微信聊天记录具有合法性。当然,欠债不还时有发生,事发前还是要擦亮你的双眼,别遇上老赖了~

OK,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是什么法律规定和给法院邮寄起诉材料遭拒收,诉讼时效会有影响吗?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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