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国家赔偿责任追究这个问题,张玉环被关27年改判无罪,申请国家赔偿七百万你们有什么看法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已私了的交通事故,事后可再追究责任吗
- 没有电工证出事故怎么赔偿
- 对隐瞒病情传播疫情者,判处刑罚同时可以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吗具体是怎样的
- 挖断电缆赔偿处罚规定
- 张玉环被关27年改判无罪,申请国家赔偿七百万你们有什么看法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取得民事赔偿谅解书后检察院有权决定不予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吗
- 东航航空MU5735会对家属怎么赔偿
已私了的交通事故,事后可再追究责任吗
私了能否追究责任,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交通事故不严重,私了之后不会追究责任;
2、如果交通事故达到了交通肇事的程度,构成犯罪,国家公权力会介入,追究起责任。
没有电工证出事故怎么赔偿
没有电工证就上岗操作的话,这个时候出了事故。是负全责的。也只是说赔偿赔不了多少。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赔偿也就更少了。最多是出于人道主义赔偿而已。
对隐瞒病情传播疫情者,判处刑罚同时可以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吗具体是怎样的
由于“新冠肺炎”表现出极强的传播力,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虽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乙类传染病,但采取了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也就是说,“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仅是为了保护患者自身身体健康,也是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安全,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根据法律法规,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隐瞒自身旅游史、接触史和患病时,将视具体情形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法总则》第187条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换而言之,因同一行为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的,并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是可以并存的。下面来看下依照法律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刑事责任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2.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3.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行政责任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时,将可能承担相应行政责任。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同时,《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因此,当行为人收到当地政府部门居家隔离的通知时,行为人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进行自我隔离。若行为人拒不执行居家隔离的措施,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承担行政责任并不以其已身患传染病,造成严重后果为前提。若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了其他严重的后果,严重危及公众安全,其将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时,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生命权。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在故意隐瞒自身武汉旅游史、接触史和患病史,致使他人产生感染病毒,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等相关规定,该行为应被认定为侵权行为,应追究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1.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以过错责任作为一般的归责原则,无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是特别的归责原则。前者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后两者适用于法律有明文规定的特殊侵权行为。因此,传染病传播者的侵权责任在法律上无明文规定的情形下,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2.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侵权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所应具备的条件。传染病传播者的构成要件应具备主体、行为违法、损害、因果关系、过错。
传染病传播行为侵权责任的主体,即传染病传播者,包括传染病病人、病原体携带者和意思传染病病人。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外的自然人和单位一般不能成为传染病传播侵权责任的主体。但是,当发生替代责任或雇主责任的情况,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外的自然人和单位一般有可能成为传染病传播侵权责任的主体。
违法行为,是指传染病传播者的加害行为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对他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造成侵害。例如上文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
损害作为传染病传播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传染病传播者的传播行为给被侵害人造成等了损害,此种损害包括受害人因感染传染病二导致的人身损害(健康或死亡)和财产损失(医疗费的支出),有时可能也包括精神损害(因感染传染病致残,使被害人精神痛苦)。
因果关系,是指被害人所受的损害和传染病传播者的违法行为之间必须存在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此种因果关系不限于直接因果关系,也可包括间接因果关系。例如,精神损害与传染病传播者的加害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是一种违法行为人应受谴责的主观心理状态,要求传染者知道自己是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其是基于故意或过失而将传染传播给他人。
3.赔偿范围
对故意隐瞒疫区情况导致他人染病,应赔偿被感染者的医疗、护理、误工等费用;若感染者不幸死亡、残疾,还应赔偿感染者或其家属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以上仅供参考)
挖断电缆赔偿处罚规定
《电网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擅自挖断、挪用、移动、偷窃电缆的,由当地电力主管部门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电企业按照实际损失数额进行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张玉环被关27年改判无罪,申请国家赔偿七百万你们有什么看法
这种事情已经不新鲜了,个人觉得当该给予当事公检法班子予以重罚,并且追究刑事责任,不能让纳税人买单。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取得民事赔偿谅解书后检察院有权决定不予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取得民事赔偿谅解书后检察院有权决定不予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吗?
这个问题,检察院有权决定,但是会非常慎重。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有这样一些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几种情况,对于一起造成受害者死亡的交通事故来说,很难符合条件,因此检察院作出这样的决定是非常慎重的,因为类似的案件很多,关注的人也很多,检察院受到的压力也大,贸然决定不起诉,搞不好会惹出很多麻烦。
司法实践中,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有取得受害者刑事谅解的案件,多数情况是符合缓刑条件的从轻判处缓刑,不符合缓刑条件的从轻判处徒刑。
东航航空MU5735会对家属怎么赔偿
东航客机坠毁,造成机上132名乘客和机组人员全部遇难,对每位遇难者家属赔偿多少?
专家:把遇难者的赔偿标准由4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会实现吗?
3月21日,东航MU5735航班在广西梧州上空失事,酿成了我国航运史最罕见的一次空难事件,造成了机上123名乘客和9名机组人员全部遇难。通过遗体残骸和人体组织的DNA比对,132名遇难者全部确认身份。这次空难事件非常的惨烈,根本找不到一具相对完整的遇难者的遗体。
3月27日下午,东航公司启动了遇难者理赔工作。理赔工作是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尊重遇难者家属的合理诉求,与遇难者家属具体沟通赔偿方案的细节,并制定理赔方案,确定遇难者统一的赔付标准。确保尽最大程度地通过理赔的方式,安抚遇难者家属的情绪。
东航客机坠毁造成132人遇难,每位遇难者能赔偿多少呢?1、赔偿款的主要部分,也就是公司制定的标准,来自于东航公司的赔偿。根据航天器事故法定赔偿的标准,每位遇难者目前的标准为40万元。这是10年前就按照这个标准进行赔偿的,目前还没有进行修订。
很多专家建议40万元的赔偿标准太低,希望把赔偿的标准提高到每人100万元。这样的标准可以说是理性化的,毕竟现在物价飞高的年代。
2010年伊犁空难事件中,遇难者平均每人赔偿了96万元;2015年马航客机失事中,我国遇难的乘客每位赔偿了135万到140万元。所以这次赔偿的标准应该更高一些,基本上能超过120万元。
2、遇难者的随身携带的遗物和拖送的物品的赔偿。这一块赔偿的标准相对比较低一些,每一位遇难者携带的遗物赔偿标准为3000元,托送的物品按照每公斤1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
3、遇难者商业保险的赔偿。这种商业保险是个人自行购买的,并非是所有的遇难者都有这种商业保险的赔偿。一般各大公司都推出了“百万出行保障”的险种,最高赔偿的标准不超过200万。
每次空难事件,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大部分在3~4亿元。但并非所有的遇难者都购买了这种商业险,所以并非是所有人都能够获得这种百万出行保障的赔偿。
对于这次132名遇难者中,乘客有123人,机组人员9人。对于9名遇难的机组人员应该全部购买了“出行百万保障”险种,因为他们干的就是高风险的出行安全工作。
对于123名遇难的乘客中,经常坐飞机外出的人大部分都购买了,出行百万保障险只有一少部分没有购买也属于偶尔坐飞机的普通乘客,这一部分人就不可能得到这种高额的商业赔偿款。
总之,遇难者赔偿多少与他没有关系,因为他们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只是对遇难者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安抚因为失去亲人带来的痛苦。
谁都不愿意空难降临到自己的头上,谁也不愿意得到这种赔偿。可事实已经发生了,只能接受和面对现实。希望赔偿标准更高一些,最好每位遇难者赔偿标准超过120万。
最后沉痛哀悼遇难者,一路走好!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国家赔偿责任追究和张玉环被关27年改判无罪,申请国家赔偿七百万你们有什么看法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