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简述破产分配顺序的原则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破产分配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简述破产分配顺序的原则和破产分配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一、优先股,股份公司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的优先分配的规则是什么
1、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并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分取剩余资产,但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其具体的优先条件必须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确。
2、1.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
3、2.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
4、3.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5、4.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举债集资的形式,但优先股股票又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这是因为优先股股东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之后才能行使。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却可以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赎回。大多数优先股股票都附有赎回条款。
二、破产法优先受偿权顺序
1、(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三、轮候查封的执行顺序与分配
轮候查封的执行顺序是按照查封登记的先后顺序进行,分配原则为自行分配。
1.执行顺序:轮候查封是一项法律措施,是一种强制执行手段。
执行的先后顺序应该根据查封登记的时间先后来进行,早登记的查封先执行,晚登记的查封后执行。
2.分配原则:轮候查封需要有一个系统的分配机制。
虽然执行顺序是按照先后顺序的,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并不排除存在先后顺序相同,或是同时进行的情况。
此时,就需要一个分配机制来分派执行人员,让执行工作更加公正、合理,将被查封财产保护得更好。
轮候查封的分配原则通常是由执行法院自己根据工作需要来自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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