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征收流程的法律规定是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农村宅基地征收的补偿方式是置换补偿和货币补偿。
一、
宅基地征收流程的法律规定
宅基地征收流程的法律规定如下:
1.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需要征收土地,市、县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
2.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3.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前期调查结果为准。
二、
农村宅基地征收有哪些补偿方式
农村宅基地征收有两种补偿方式:一种是置换补偿,二是货币补偿。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内按不同地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
找法网提醒您,具体的标准由政府制定,下级政府制定的标准必须高于上级政府制定的安置标准,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是写的非常清楚的,一般来说是货币补偿。
三、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买卖吗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进行买卖,但可以依法转让。村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可以对其进行自由买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