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企业违反什么侵犯职工的劳动权益罪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如果自身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您通常会采取哪些措施?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老板违反承诺,变相辞退员工,根据劳动法可以要求老板进行哪些赔偿?
- 基本劳动制度包括哪些
- 领导每天让我们干一些与工作岗位无关的事情,违反劳动法吗
- 企业是不是可以随便压榨员工?怎么保证工人的合法权益?
- 如果自身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您通常会采取哪些措施?
老板违反承诺,变相辞退员工,根据劳动法可以要求老板进行哪些赔偿?
工资了,和什么理由辞退你的,需要有证据的。但主要是公司提供。如不能够证明是你的错误和过失,那就公司的原因。根据劳动法你对照就行了。
基本劳动制度包括哪些
1、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制度——专门规范劳动合同的制度,称为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与每一个劳动者息息相关,是每一个劳动者走上工作岗位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都必须签署的协议。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过平等协商后达成的关于权利和义务事项的条款。
2、劳动保障制度
劳动保障制度是劳动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形式,对劳动者因年老、疾病、伤残和失业等而出现困难时向其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系列制度。
劳动保障制度的主要功能是保证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从而保证劳动者及其家庭生活稳定,社会安定,保证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劳动用人制度
目前在劳动用工方面,主要有两种性质的用工,即劳动用工和劳务用工。劳动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劳动用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解释。劳务用工则是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或者劳务输出单位签订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的劳务合同,由劳务人员或者劳务输出单位自行管理、自行组织生产劳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获取劳务报酬。劳务用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领导每天让我们干一些与工作岗位无关的事情,违反劳动法吗
领导每天让当事人干一些与工作岗位无关的事情,违反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工作内容条款的规定,当事人如果不愿意,能够以用人单位没有遵守合同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给予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企业是不是可以随便压榨员工?怎么保证工人的合法权益?
企业当然不可以压榨员工。且不说我们已经进入到社会主义时代,压榨再国家体制内是不允许的,就是当代员工的维权意识和个人素养,谁愿意接受压榨?
企业内存在对员工不公正的现象。尽管中国已经发展到互联网普及的时代,尽管大多数人能够成功就业,我们并不否认在部分企业里依然存在不公正、不公平的现象。
1.克扣或者拖延发放员工工资。
农民工就不说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屡禁不止,在企业里也是。少数企业粗暴管理,为了节省人力成本克扣员工工资,本来承诺的薪资水平不兑现,本来承诺的激励奖金或者提成不支付或者少支付;员工稍有违规或者失误就扣钱。
这种小农意识指导下的包租婆式的管理有两个基本逻辑,一是把员工置于不平等的地位,觉得给自己干活的人低人一等,不尊重劳动者;另外,就是小个体户思想,喜欢耍小聪明,算小账,在员工的权益上斤斤计较。
2.不尊重员工的劳动时间。
想让员工什么时候上班就让员工什么时间上班,想让员工什么时间下班就什么时间下班。完全不尊重员工的休息时间和个人承受能力。一天工作10个小时还觉得少,但实际上就是工作20个小时也没有什么用。
如果员工不按时上班或者不请假,要么扣钱,要么辞退。
3.不尊重员工的个人权益
少数公司对员工个人根本不尊重,比如有些公司随便翻看员工的私人物品,未经允许打开员工个人的办公抽屉等,都是对员工的不尊重。还有的公司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竟然对员工进行搜身。
当员工有异议或者反抗时,会遭到粗暴对待。
以上这些现象在部分企业存在。我权且称之为侵害劳动者权益吧。
当然,劳动者被侵害的权益不止这些。
什么样的企业如此嚣张呢?1.传统的作坊企业。
一些小作坊公司,小夫妻公司,做小本买卖。他们精于当前鸡毛蒜皮小利益的算计,对法律、权益这些概念并不熟悉,对管理经营也不擅长,就是有份产业,想办法发财。
有些这样的公司存在侵害员工利益的现象。
2.野蛮生长的暴发户。
这些公司猛一看规模不小,人数也不少。但是存在非常浓厚的家族氛围和裙带关系。公司里面朋友连朋友,亲戚连亲戚。彼此之间不是小舅子就是小姨子。这样的企业野蛮式成长,因为裙带的存在,他们能够在一定阶段支撑起企业的发展,对于外来员工根本不屑一顾。侵害员工权益的事情也就经常发生。
3.一些不正当的公司经营者。
还有一些公司,挂羊头卖狗肉,弄虚作假,靠投机和欺骗赢得客户与市场,老板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关门。这样的公司朝不保夕,随时会发生侵害员工权益的现象。
4.经营不善的公司。
有些公司经营不善,入不敷出,资金链断裂。老板个人有钱也不往公司投,公司穷的叮当响。作为公司主体的员工就跟着遭殃。个人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对于员工权益的保障,国家是有专门的机构和法律条款的。1.如果个人利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他们有专门的接待和跟进人员
2.如果想要讨回自己的正当收益,就准备好相关资料,到当地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劳动机关仲裁后企业不予执行的可以到当地法院申请民事诉讼。法院会动用国家机器帮你追回损失。
3.如果受到人身侵犯或者伤害可以找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其实,作为员工,等到我们维权的时候事情都已经发生了。最好的办法是防患于未然。在入职一家企业之前就做好考察,认真考虑,本着对自己对企业负责的双向原则做出选择。入职时签好劳动合同,保存好相关证据资料。让自己的利益不受到侵害,比受到侵害后维权要好的多。
至少自己少些烦恼,你说呢?
回答不周,请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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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身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您通常会采取哪些措施?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赋予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中,很多职场人会受到不平等、不合法的待遇!大部分人却抱着钱不多算了、怕麻烦算了、道听途说仲裁会偏向企业等想法放弃了维权,或者错过了仲裁时效,最后想维权也难了,其实在仲裁中企业的败诉率才是很高的。这一期文章,笔者整理这些关于劳动仲裁的攻略,目的就是帮助大家正确认识劳动仲裁,在受到不公正待遇时能及时维权。
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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