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都可以因为感情破裂而选择离婚来结束关系。离婚有两种方式: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离婚后,双方一般分开住,但有时也会继承共同生活。那么,离婚后同居的人是否承认这是事实婚姻呢?下面,123律师网将为读者提供相关知识的解答。一、离婚后又同居的是否承认其为事实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登记后又恢复同居的是否承认其为事实婚问题的批复》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于今年4月22日,以浙法研(104x号文进行了通报。关于陈x宝与彭x慧登记离婚后婚姻关系的效力问题,两人未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根据我院给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今年8月6日晏子第4691号,抄送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957年第四期《人民司法工作》刊登),如果他们确实恢复了夫妻关系,问题只是没有登记,但如来文中所述,陈新宝只问嘉善县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另行结婚,人民法院不应处理可以告知陈晓宝,在他们事实婚姻关系继续存在的情况下,他不能单独与第三方结婚。
二、事实婚姻如何认定
(1)1994年2月1日前开始的男女同居(即男女连续稳定同居);
(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
(三)1994年以前同居的双方具备结婚的必要条件。
所谓婚姻的基本要素是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的必要条件,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女20);
2.双方自愿结婚;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
4.没有禁止结婚的血缘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5.禁止结婚的疾病一定不能有(麻风病未治愈者或患有医学上不应结婚的其他疾病者禁止结婚)。
三、事实婚姻的认定要注意什么问题
(a)事实婚姻中的男女不应有配偶,有配偶将成为事实上的重婚。事实上的重婚:指原婚姻未解除,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虽然没有做结婚登记,但重婚已经构成。
(二)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有结婚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之间是否把对方当成配偶,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姻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违法的性行为都不具备结婚的目的和同居的形式。
(3)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都有公开的婚姻状况。就是以夫妻名义同居,被周围人认可。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地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外在形式上也具有社会认可的夫妻地位。这是事实婚姻和其他未婚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非法的性关系和性行为都没有夫妻之名,群众也不会承认他们是夫妻。
(四)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没有合法的婚姻登记要求,这是事实婚姻和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中国,无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婚礼,没有登记结婚的都不是合法婚姻。
以上知识就是123律师网对“离婚后同居的人能不能承认这是事实婚姻”这个问题的回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离婚后同居的夫妻,可以视为事实关系。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他们去123律师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