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电话

看守所图片(看守所穿什么衣服)

admin3周前415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看守所图片,以及看守所穿什么衣服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刑事拘留后在看守所里面做什么
  2. 六十年代看守所里面犯人吃什么
  3. 看守所穿什么衣服
  4. 犯人被关押在看守所是否要家属拿钱买衣服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吗
  5. 监狱,看守所和拘留所,是怎么配合惩治违法犯罪分子的
  6. 看守所的拘押人员是怎样吃饭的

刑事拘留后在看守所里面做什么

我以为,要了解刑事拘留后,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干了些什么,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采取的临时剝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那么,什么是法定的紧急情况,刑事诉讼法对此有明确规定:

刑诉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埸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上述法律规定说明,刑事拘留通常情况下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刑事拘留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本人;刑事拘留不是惩罚措施,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临时强制措施。由于刑事拘留仅是临时性强制措施,隨着案件的调查取证,公安、检察机关,很快就会依法对其批准逮捕,进一步调查取证,深挖犯罪,最后进入司法审判,定罪量刑。因此,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内,依照规定,除了正常吃饭睡觉外,看守所工作人员,会对他们进行遵守看守所纪律的教育;给他们发放有关法律书籍,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作思想工作,引导他们反思自己的罪行,坦白交待犯罪事实,争取从宽处理,重新做人。因为是犯罪嫌疑人,工作人员不会安排他们从事体力劳动。当然,也不排除,极个别被刑事拘留的,查证后不构成犯罪,解除强制措施,无罪释放的。

最后,我想告诉大家,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不同之处。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惩罚措施,不构成犯罪,处罚完了就结束了。而刑事拘留则要严重的多,它涉嫌刑事犯罪。

看守所、监狱的牢饭不好吃。遵纪守法,洁身自好,工作学习生活,自由最重要。

图片来自网络

六十年代看守所里面犯人吃什么

这个问题很有年代感,上世纪六十年代是一个社会大变革的年代,伴随着三年自然灾害和一段特殊时期。整个六十年代的生活状况,总体来说还是比较艰苦的。

人们的生活水平整体上处于“穷”的状态,城市里可能情况稍好些,最起码有按时按点的粮食供应。广大的农村就相对比较困难,能填饱肚子就已非常满足了。

那当时的看守所里的犯人吃什么?看守所是看押审判、判刑之前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首先我们要明白,看守所是改造与看押犯人的地方,而不是享福的地方。

如果犯人的生活太过优越,则他们很难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因此,六十年代看守所的生活水平是比较低的,毕竟全国人民都在勒紧裤腰带设法渡过难关。

在说六十年代之前,我们先来看看现在看守所里犯人都吃什么。尽管每个地方的看守所的规则不尽相同,但犯人每天的日常生活都差不多,几乎都是一日三餐。

早饭一般在七点进行,主食是粥或米饭,副食有咸鸭蛋、榨菜和豆腐乳,北方一般都配有馒头。中午饭和晚饭一样,基本是白饭和青菜冬瓜,隔一天有一顿肉。

犯人可以加菜,但是要掏钱,牛奶、快餐面和水果都可以买。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现在看守所的犯人吃饱是没有问题的,但离吃好还差一些,毕竟是进来改造的。

不可能大鱼大肉的伺候你。六十年代看守所里犯人的生活,自然不能与现在相比,更不能用钱去买东西吃。那时的吃饭都是采用大锅饭的形式,看守所也一样。

生活水平只会比外面差,六十年代前两年属于三年大饥荒时期,那是一个让现代人都感到恐惧的年代。大部分人在饥饿线上挣扎,农村的每个人都是面黄肌瘦。

听爷爷讲过,村里的人经常喊饿,没有粮食吃。全国都是这样,看守所里的犯人能好到哪儿去。为了更直观一些,下面介绍一下当时城市里有工作的人的生活。

三年大饥荒后,许多工厂职工都被下放回农村。一个矿厂学徒两年的工人,月工资大概是35元,中专生毕业的仅有30元。这个钱是要养活一家老小五六口人的。

粮食是严格按定量用粮本或粮票购买,每月大概是27斤到45斤不等,没有工作的家属和12岁以上的小孩都是每人25斤,食用油部分大人小孩,都是每人半斤。

这些定量的粮食中,有30%的粗粮,主要以山芋干、玉米面为主。三年饥荒时期,大米和标准面停止供应,取而代之的是荞麦面、山芋干和不去麸皮的小麦面。

猪肉是每人每月半斤,价格是八毛一斤。豆腐每人每月两斤,白糖每户每月半斤,其余东西很少供应。冬天供应腌制的白菜和萝卜,夏天则以辣椒、韭菜为主。

当时上班的人带饭蒸着吃,配菜就是咸菜。六十年代的生活必需品均实行计划供应,对大多数的城市家庭来说,很难满足人们吃饱的要求,广大农村就更困难了。

看守所中犯人的生活,要能赶上职工的白饭配咸菜,那就好的不得了了。但在现实中却是不可能实现的,那时候的农村人的主食是啥?是黄玉米面馍和黑荞面馍。

这两种馍能顿顿有,就算是条件比较好的,至于副食类的物品,想都不要想。小时候听老人说,七十年代他们去修大坝,吃的是大锅饭,玉米馍也是定量供应。

很多人因吃不饱,在干土方活时晕倒。还有一些人为了吃饱,竟偷偷的跑到灶房去偷拿玉米馍,不少人因此被抓住批判。老人每次讲到此处,都会默默留下眼泪。

于此可见,六十年代的人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吃饱饭,能吃上麦面馍,那就更过年一样的高兴。说到这里,大家可能已经会想到看守所里犯人的生活水平了。

毕竟整个时代都是那样,看守所的生活水平只会差不会超过人民群众的水平。所以说,白饭配咸菜的奢侈生活是不现实的,那样肯定起不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综上,虽然无法确切的知道当时看守所里犯人吃什么,但大的范围还是可以摸清的。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看守所里能供应上玉米面馍和玉米糊糊,已相当不错。

看守所穿什么衣服

看守所穿的衣服就是自己平时穿的衣服,不穿囚服,拘留时间长可以让家属送替换衣服。只有判了刑到监狱里才能穷囚服。

犯人被关押在看守所是否要家属拿钱买衣服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看了一下这几个作者回答的都非常好,而我作为过来人呢,就说一下我自己的看法吧!

首先我认为在看守所里面有的并不是都是嫌疑人,也有的是“犯人”比如已经拿到判决书的在看守所服刑的这一类的。刚被送到看守所的都是“嫌疑犯”,这一点大家都知道我就不多说了!刚被送到看守所的时候都要发囚衣的也就是识别服(蓝色、绿色、黄色等)夏天的时候其实上身穿个识别服(就是马甲)就可以了,因为夏天太热了,里面就挂了一个吊扇,号房里十几个人,所以夏天的衣服上身的可以少寄一点,下身内裤和短裤可以多寄几条可以替换穿,夏天的时候袜子最好也不用寄,在里面都是穿拖鞋,夏天穿袜子的很少(太热了)!冬天袜子就要多寄几双了而且要加厚的那种,冬天都是一个人穿两双袜子,冬天也是穿拖鞋(夏天的拖鞋,不是棉拖鞋),所以袜子只穿一双会冻脚,衣服要那种棉睡衣整套的那种(两套有替换的就行),再寄两套保暖内衣就可以了。寄衣服不要寄带拉链的、带扣子的(自己在家把扣子剪掉)、带松紧带的(把松紧带抽掉),只要符合这些规定衣服都可以寄的进去!生活费在里面一个月一千块钱足够了,因为在里面买东西都是有规定的,你有钱也花不掉。刚进看守所的人前几天是最难熬的,是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所以能收到自己家人寄的衣服、生活费包括信件是最高兴的一件事,因为家里人还没放弃他,所以他自己在里面无论受什么样的苦都会坚持下去!好了今天就讲到这里,我是石头,谢谢大家!

记住无论身处何境都不要放弃自己!

监狱,看守所和拘留所,是怎么配合惩治违法犯罪分子的

谢谢信任邀请。

拘留所、看守所、监狱,都是限制人身自由、羁押特定人员的场所,但又不尽相同。

根据我在公安、法院工作的经验,表面上看,三者虽然都是羁押场所,但实际上性质、差别很大。

1、关押对象不同

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违犯社会治安秩序管理条例的人。例如,恒大球员于汉超因改车牌被拘留15天。很显然,余汉超途改车牌属严重违法,应当受到惩罚,但余並不构成犯罪。

除公安机关依法行使拘留权外,人民法院也可决定,对妨碍司法的人行使拘留权。

当年我在法院时,就曾对一位拒不到庭,履行法院判决的当事人,经院长批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看守所羁押的对象则是依法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一年左右的已决犯。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破案后,在继续深挖犯罪,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的这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会羁押在当地看守所。一旦法院审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就会移送至他应该劳改的地方一监狱。

2、性质不同

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强制性措施。公安机关依法批准执行,无需检察院、法院监督批准。

拘留不管是7天、10天或15天,都只是行政强制措施,不会记入档案,影响将来的升学就业。

3、法律依据不同

拘留所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

看守所则依据的是《看守法条例》和《刑事诉讼法》。

4、执法监督不同

拘留所是行政处罚的羁押场所,由公安机关独立管理执行。

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即在押未决犯,以及残刑一年左右的已决犯。因此,看守所只是为保障刑事案件的顺利审理,保障刑诉法的顺利实施而设立的临时羁押场所。

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检察院在看守所设有监察室。当年我在法院工作时,常参加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联合执法检查,特别是女性犯罪嫌疑人。

5、监狱

监狱一般由省级司法部门管理。是犯罪分子最后的去处,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劳动改造的地方。除极少数死刑犯,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执行死刑外,其他已决犯,都会根据犯罪性质、刑期长短,送至不同的监狱进行劳动改造。通过艰苦的劳动,认罪服法,重新做人。

图片来自网络

看守所的拘押人员是怎样吃饭的

说一下我时所在看守所的真实情况。

按规定在押人员每人两个小盆,直径二十多厘米,深度十多厘米左右。

主食,二合一的发糕,窝头,馒头,米饭。

菜品,萝卜,白菜,土豆,偶尔会加点豆腐,肉片。

那个时候平时是三顿饭,萝卜,土豆,白菜轮着做,主要是以大锅炖菜为主,俗称汤菜,主食窝头和发糕。

周六周日是两顿饭。主食是馒头和米饭。不同是菜中会有平时吃不到的几块薄肉片或豆腐。

在看守所吃饭是定量的,想吃饱几乎不可能。

厨房为在押人员做饭的过程。

白菜以外面拿进来,按在很大的菜板上把白菜剁成条状,然后倒入己烧开的清水中,等到白菜快熟时,在放入酱油,食盐,出锅前再放油。这样出锅后油会漂浮在菜汤的表层,油乎乎的非常美观。

在押人员开饭。

开饭时在押人员每人按顺序将盆从打饭的小窗口伸出,每人一勺菜汤基本等同一盆,另一盆装主食,打好饭后可以坐在铺上吃。但个别号的规矩不同,有的号的号长会要求将打进来的菜汤都倒进号内的一个桶里重新划分,当然这是个别号不公平的体现。

当时我所在的看守所允许在押人员订盒饭,十元和十五元两种。订餐的在押人员会被提到走廊上蹲在地上吃,这种做法是防止盒饭被其它在押人员抢走。

平时吃不饱,为了多占一口吃的,吵架的现象时有发生。现在看守所己步入人性化管理,相信以后吃饱会不成问题的,但吃好恐怕还任重道远,毕竟看守所不是养老院。

看守所图片和看守所穿什么衣服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本文链接:http://flwt.12364.com/flwt/7f72997454bf57c8.html

在线咨询
手机:18580068282
电话咨询1
免费热线:18580068282
电话咨询2
免费热线:18580286655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